返回第十章 抱团取暖(2 / 2)盛世北歌首页

说完带着一群人走了。

“公子,你怎么跟长乐帮的人结下梁子的?”有人开口问道。

“对啊,公子,长乐帮在凤凌就是一霸,一般人不敢惹的。”

北歌:“怎么你们害怕了?害怕可以现在退出,不用退钱的。”

“我不怕,公子去哪我就去哪。”

“我也不怕,长乐帮算个鸟,大不了同归于尽。”

“就是,公子放心,我们大伙一条心,长乐帮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贱骨头。”

开口的大汉以为北歌误会他是个贪生怕死之徒,赶忙道:“公子,我们都不是贪生怕死之徒,只是这俗话说的好: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咱们人寡势弱,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碰。”

北歌转头盯着他,大汉心里有些发毛,不知道自己那里说错了。

“你叫什么名字?读过书?识字?”

“回公子,小的名叫李剑锋,本是一家大户人家仆人的孩子,从小跟着主家学过几天书,勉强能识几个字。”李剑锋不知道北歌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好老实回答。

“嗯……你刚才说的很对,咱们现在是虎落平阳,咱们先把账记着,到时候一起算,你挺有见识,大局观也不错,你就暂时做个小队长吧,协助我管理他们,以后人多了,再想办法,有没有问题?”北歌觉得李剑锋见识,大局观,分析能力等等都还不错,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自己肯定轻松很多。

“噗通”一声,李剑锋直接双膝跪地,给北歌磕了三个头:“我李剑锋以李家祖先的名义起誓,一定不负公子的期望,对公子忠心耿耿,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如有违背,人神共弃。”

北歌很头疼,头疼下跪磕头,上辈子除了小时候犯错被罚到祠堂跪过之外就没跪过人,连自己爸妈都没跪过,更别说陌生人了,而这个世界,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不然你分分钟做个磕头虫,磕头磕到让你欲死欲仙。

“起来,以后不许磕头下跪,我自己最讨厌这些了,男儿膝下有黄金。能不能有点骨气!”北歌很不爽。

“是。”李剑锋麻利的站起来。跟在北歌后面,他现在可是个小队长了,队伍里除了北歌之外其他人都得听他的,严格来说他算得上是北歌的心腹了。当然真的是不是,还得他用表现来证明。

北歌一直在想住的问题,吃不了多少东西,但是住哪啊?

“李剑锋,嗯!叫你老李吧,反正你比我大,叫名字挺别扭的。你可知道哪有住的地方吗?要宽敞的,以后几天陆续还有弟兄加进来,得解决住的问题啊。人太多了,住店肯定不现实。”北歌想着这事听听大伙自己的意见,人多主意多:“你们有谁知道哪有地儿吗?”

李剑锋:“公子,你不用担心我们,你住店就好,我们随便在哪睡都没事,习惯了。”

“屁话,你习惯那是以前,现在可是跟着我北歌了,那还能像以前那样吗?对了,我可告诉你们,跟着我北歌,就得按我的规矩来,把你们以前那套庄稼把式收起来,不然到时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明白?”

“明白。”一群人齐声回。

另一个汉子接话道:“公子,我知道离镇子不远后山有一座山神庙,那里住着一群乞丐,我们可以把他们撵了,我们住。”

北歌:“呃,这……不太好吧?是不是不太地道?抢人家地盘。”

“公子,那地盘也不是他们的,他们也是从别人手里抢的,世道就是这样。谁拳头大谁就是理。”

“对啊,公子,那地方我知道,够大,随便能容下百十号人。”

北歌摸了摸下巴,觉得也是,这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干了。“行,咱们今晚先不去,人太少,明天人多点咱再去。”

北歌掏出一块大约十两的银子,递给李剑锋:“老李,这银子你拿着,带着兄弟们去找个地方好好的吃一顿,今晚安排兄弟小对付着,明天咱们再去土地庙。我先回客栈,我有很多事安排,明天一早到前面的同福客栈门口集合。我就住那里。”

李剑锋接过银子,一脸严肃:“一定不负公子所托。”

“你现在是队长,我不在就你最大,而作为一个领头的,怎么样做才能服众,你要好好想想,明白?”北歌看了一眼众人:“我不在,老李最大,他是队长,你们都得听他的,当然了,他得是对的你们才听,不对的不用听,要是他做的不好,你们告诉我,我随时撤了他。有没有问题?”

众人:“没有!”

“把筐给我,都散了吧。明天见。”

众人行礼,跟着李剑锋走了,北歌看着他们,微微一笑,生逢乱世,大家就抱团取暖吧。

北歌肩上担着竹筐,心情愉快的一路哼着小曲回到客栈,把筐还给小二哥,道了谢,在大厅胡乱吃了些饭洗澡去了。

午后的太阳毒辣的晒着,蝉声尖锐。北歌搬了条凳子坐在二楼的走廊上,怔怔出神。

住的地方有了,把人招够,然后就进山去训练吧,到时候吃军粮算了,我就不信用部队的方法训练一个月,是金子是石头总看得出来了吧。只是银子啊!不管那个世界钱都是最重要的,北歌有些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