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借酒消愁愁更愁。”
那天晚上十点多,季之欢和程菲洛都喝了很多酒,两个人打着酒嗝,醉醺醺地扶着墙往外走时,忽然有只黑爪子搭在了程菲洛肩上,紧接着,一道油腻腻的声音从两人身后响起来,“哈喽,两位小妹妹,这么晚了,走夜路很危险的,不如让哥哥送你们两个怎么样?”
“你是谁啊?”季之欢和程菲洛闻声转过身去,看到一个目测二十六七岁的年轻男人,一只爪子搭在程菲洛肩上,染着一头痞里痞气的黄毛儿,耳朵上还夹着几个不知道什么材质的耳骨夹,整个人看起来特别l。
男人眯了眯眼睛,摸着下巴,笑得特别猥琐又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季之欢和程菲洛,说道:“两位小妹妹,别害怕,哥哥我可是个好人。”
“呕。”胃里忽然有些翻江倒海,程菲洛恶心得差点儿没当场吐出来。
弯腰干呕了两声,结果也没吐出什么东西,程菲洛很嫌弃地耸了耸肩,把男人的爪子从自己肩上拨拉下去以后,说道:“我们自己能回家,不用你送。”
“之欢,我们走!”说完,程菲洛拉起季之欢的胳膊就要往外走。
季之欢今晚喝得比程菲洛多,当时醉得已经分不清楚东南西北,脑子里混乱成了一团浆糊,大脑宕了机,就晕乎乎地跟着程菲洛往前走。
男人“嘿呦”一声,又闪身挡到季之欢和程菲洛身前,道:“两位小妹妹,先别走啊,都说了哥哥要送你们了,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啊。”
程菲洛摆手道:“我们不需要你送,你让开!”
“嘿嘿,我要是不让开呢,你要打我,还是咬我啊?”但男人却不依不饶的,而且变本加厉,刚想伸手摸程菲洛的脸,季之欢忽然上前一步,抓住男人那只不安分的咸猪手,一个过肩摔,就把比她高出半个头的男人摔倒在地上,然后坐到男人身上,左右开弓,狂扇了男人十几个耳光,很快,男人那张丑脸就肿了起来。
“哇塞,帅呆了,欢欢你也太厉害了吧!”程菲洛在旁边都要看呆了,拼命给季之欢鼓掌助威道:“欢欢,加油,加油!”
季之欢坐在男人身上,兴奋地嚎道:“嗨,狂仔,你也来,揍他,抠他眼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