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是古典书籍,让我好好把这些宝贝重见天日吧。”常勇内心充满了自豪感,有一种拯救别人于危难的感觉。
一口气吹过,尘土笼罩了面庞,呛了他几声。最里面的角落里,有一个木盒子,好奇的他拿下了木盒子,打开了盒子一瞧,里面正是一本古书。
常勇更加兴奋了,如同挖地挖出了元宝,拿起书籍拂去尘土,定睛一看,“聊斋志异”。哦,原来是一本古刻板的《聊斋志异》。
“好久没看过聊斋了,今天既然是天助我也,那我就拜读蒲松龄了。”常勇坐下,翻开那本事,发现这印刻是1946年的,“真是文物宝书啊!”,常勇惊奇说道。
第一卷,第一章,考城隍,他便读了起来,渐渐越读越来劲了,达到全神贯注的境界了。
“喂,小子,再来根烟。”
突然老爷子的喊叫,顿时吓了常勇一跳,因为他已融入到聊斋的故事里面去了,一阵冷汗顺着额头流下,赶紧闭合了书本,大步迈到远处老爷子桌前,说道:“老爷子啊,你可吓死我了,正看聊斋里的鬼神故事呢,差点被吓破胆子。”
老爷子笑道:“小子,别怕,有我在,鬼神都不敢靠近你。”
“呵呵,你以为你是茅山道士啊。”
老爷子眼睛盯着他手里那本《聊斋志异》,表情立刻严肃起来,说道:“三十年前,我把这本锁在了木盒里,再也无人打开过了,没想到今日……”
“嗯?为何呢?”常勇满脑子疑问,感觉是有什么阴森恐怖的故事在里面。
老爷子叹一口气,道:“哎,多年前……嗯,既然你和这本书有缘,我就把书送给你吧,这可是很有价值的收藏。可是……”
“可是?到底怎么了?”他追问道,生怕老爷子改变了主意。
老爷子猛吸了一口烟,又道:“哎,这本对于我来说还是有故事的。今天就告诉你吧,也吓吓你这个混球小子。那是五十年前,我年少四处漂泊,当时国家于危难中,民不聊生,我是一个可怜的读书虫,对了,和你现在年纪相仿。去了苏州一个大户人家作客,那家主人自幼爱读书,与我兴趣相仿,便把此书相赠与我。谁知啊,我刚离开他家,还没看一页此书,便听来了噩耗,他全家二十几口人于当晚据说已被土匪屠杀。”
“啊?”常勇不禁惊了一声。
“嗯,你也知道,当时处于战争时期,人如草芥,命比纸薄。之后,我便离开了苏州,来到了刚解放的云安市,带着这本书,参加了人民生产运动,兢兢业业,之后便干了一辈子啊。”
常勇听罢,看见老爷子眼有泪光,便问道:”“哦,原来如此,那,那,那您刚说,三十前年把他放到了木盒子里又是哪门事啊?”
老爷子又猛吸了一口烟,道:“三十年前,这本书又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让我精神差点崩溃。”
“哦?什么事让您精神崩溃啊?”
老爷子皱起了眉头,深邃眼神中有一片泪光,接着轻声道:“因为我当年离开苏州之后不愿想起我恩人遭遇的惨剧,便再也没有打开过此书。直到啊,哎!……三十年前,我妻子无意间翻开了此书,并入神读了起来,谁知直到读到144页,我清楚的记得,她便再也没读下去了。之后啊,我便把书放到了木盒里面了,再也没翻开过?”
常勇更加好奇了,便追问道:“也就是说你自始至终没有读过这本书?”
“嗯,岁月无情,世事无常,你懂吗?”老爷子泪花彻底迸发了,泪如泉涌,接着大声道:“对了,这本书不能送你了,它很邪恶,你不能看啊!”
“可是,我都看了,我才不信邪呢?我是邪恶的绞杀者、终结者。”常勇大声回复道,生怕老爷子把书夺回去。
“小子,你还是放回盒子吧”,老人接着吞吞吐吐略带惊恐之情说道:“你知道吗,看到144页时,我妻子当晚自缢上吊自杀了,还有那个木盒子就是我妻子最爱的木盒子,她的化妆品之前都在里面放着,而且苏州恩人送我时候也是用这个木盒子装这本书的。这个盒子是淮北桃木制作的,辟邪啊!你小子,还是别看了,这本书有魔咒,你不能看,万一……”
常勇吓了一声冷汗,老爷子话里仿佛有刺穿入他的大脑细胞,顿时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可是常勇天生天不怕地不怕,又提起嗓门道:“哼,有魔咒我才要看呢,到底看它有什么猫腻?老爷子,都什么年代,还这么迷信,我才不信呢。”
他其实想追问老爷子的妻子为何要自杀,但又怕老爷子伤心过度,不愿提起悲伤的往事便硬是咽了下去,改变了话题。
老爷子心里想了想,既然此书和他有缘,他也是个勇敢的年轻人,也许可以借助他的勇敢解开妻子自杀之谜,一系列矛盾与疑问又冲击着老爷子的大脑。
经过一阵沉默后,最后老爷子颤声道:“好吧,既然这样,我便送给你。但是,如果你有什么疑惑?那赶紧要来告诉我,好让我帮你度过难关啊,万一……”
“哎,您又啰嗦了。我啊,有什么事肯定会告诉你这个智囊团的,放心吧。”常勇拿起了书,看了两眼,打算翻看,但又感到莫名的冷,便说道:“老爷子,有些冷,没加衣服,回去加衣服了,对了我可把书拿走了。”
见常勇要走,老爷子喊道:“慢着,不把盒子带走?这盒子能镇住它啊。”
他看了一眼盒子,假装笑道:“此珍贵的东西,伴了您老一生,还是留给您吧,我只带书走吧。”
老爷子还有意啰嗦,但常勇已经消失在了黑暗中。
穿过被雨打湿的水泥马路,进了冷清的幸福巷子,常勇便回到了家里。一进门,看见了自己的猫咪嗷嗷叫,知道是它饿了,便放下了那本《聊斋志异》,给猫咪找吃的去了,谁知道猫咪一见到那本书,便喵的一声惨叫,躲进了卫生间。
常勇看见猫咪躲进了卫生间,不知何缘故?便把吃的放在了卫生间里,自己回到了卧室里。
常勇突然脑子里迸发出了一个数字“144”,急忙打开了那本书,翻到144页,顿时吓了他一跳,心砰砰跳了起来。
原来书页上有一滩黑红的鲜血烙印,印出了清晰的两个字:“阎王。”
这是谁的血迹呢?也许是老爷子妻子的,也许是苏州大户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