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愔(?—667年),唐太宗第六子,母隋炀帝女杨妃。
初封梁王,授襄州刺史。广制封建时,改封蜀王,转益州都督。贞观十三年(639年),赐实封八百户,授岐州刺史。
李愔时常无故殴打官员,打猎不知收敛,多次非法,在太宗朝与高宗朝数度被贬官作为惩罚
永徽四年(653年),因吴王李恪同母弟之故而被连坐,废为庶人,流放巴州;不久之后又被改封涪陵王。乾封二年(667年),死于流放地。
咸亨元年(670年),追赠蜀王,陪葬昭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