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烨的脸,刷的一下就红到了耳根,无言以对。
在上海几年,因有心有朝一日投身抗日队伍,明烨练武极勤,学的是谭腿和咏春,当然也练过排打功夫,自以为一身的铜皮铁骨,谁知有哥只一掌,就要了他半条命。
有哥见明烨脸红红的,和颜悦色地说:“那一掌一时情急,太重了点。回去赶紧找个大夫瞧瞧。”
“大哥哥不必介怀,五步之内有人拔枪,换着是谁都不会客气。”明烨这也是实话实说。
有哥赞赏地一笑,“你还真明白!”说着又叫人再拿一个药丸给明烨,说备他晚上吃。
不一会,胖子拿了套衣裳进来,明烨也很懂规矩,站开几步,面向有哥,扎撤开两臂等着。
“自己换吧。”有哥又卖了他一个人情。一边又轻声问那胖子,“哥儿呢,回来了没有?”
胖子轻皱着眉:“那边也没见!九哥还问呢,要不要派人去找?”
明烨脱去外边的夹袄,有哥等看着明烨,神情都有些愕然,明烨背的枪套虽精巧,但令人眩目的是他那一身的富贵气派──米色暗花软缎对襟衫,衣料上乘,流光溢彩,做工尤其精致;衣襟上挂着一条粗金表链儿,上面还坠着两个小金镑。
有哥先是诧意,继而冷笑:“嗬,你倒挺阔!没钱又硬充大头的,见过多了,有钱人装穷,倒是少见!”
明烨红着脸,一声不敢吭。也不知是不是要解下枪套,并把身上的金表留下才能走。
有哥却一点也不贪财,伸手问大鱼要了明烨的那两支短枪,抛给明烨,说:“还你,走吧,别忘了去瞧大夫!”
明烨心中涌起一阵感激,自己身上带枪,有哥却什么都不问,摆明放自己一条生路,此外,不论是枪还是金表,都是很值钱的东西,看有哥他们,大多是布
衣短打扮,并不是富得流油之人,可对自己却不劫掠不敲诈,还把枪都还给了自己。
这品行,真是好得出人意料。
明烨插好枪,换好衣裳,对着有哥深深一躬,说了些感激话,就出了松花楼。
出了松花楼,明烨怕有哥等以他为饵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所以不敢直回义成栈,正在想该先上哪,抬眼就见吴小屁儿带着手下人正在街上横冲直撞,吴小屁也瞧见他了,龇牙咧嘴的直奔他而来。
明烨心一惊,想走,无奈心口一阵急痛,眼前金星乱冒,哪里迈得开步!
稍缓一缓,吴小屁儿已冲到面前,穷凶极恶地咋唬:“娘的!还以为你会飞呢,原来在这打磨磨!哎哟——林大爷!”
吴小屁儿忽变了脸,脸上倏地赔出笑,对着明烨身后又是点头又是哈腰,十足一条想舔个热乎腚的叭儿狗,明烨回头一看,是有哥和大鱼走了出来。
有哥原来姓林!那他岂不就是与“阎王一响”齐名的“鬼见愁”?!
有哥走到明烨身边,伸手轻拍明烨的肩膀:“我让你去瞧的,还不快去?”
说着又瞟了吴小屁一眼,招呼道:“哦,吴队副,忙公事那?”
“不忙,不忙。”吴小屁如鸡啄米,连连哈腰。还特地冲着明烨把那黄牙板儿一龇,贱贴贴的笑了一个。这起狗腿子,脸蛋子跟屁股蛋子没多少区别。
吴小屁显然挺忌惮有哥,借口还有公务在身,立马就带着人滚了。
又一次死里逃生!
“大哥哥……”明烨拉着有哥的衣袖,眼里闪着泪花。这一声“大哥哥”,明烨喊得真情实意,满心都是真心的感激,并且打心眼里,希望真的能有这么一位大哥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