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后生和明烨两人,一前一后,穿出高粱地,翻过一座小山,跑过一片开阔地,然后又钻进了另一片更大的高粱地,真是急急如丧家之犬,忙忙如漏网之鱼。
进到高粱地里后,明烨体力下降,脚下渐渐慢了,与那后生的距离越拉越远,在高粱地里溜缝可不轻松,高粱茎秆稠密挺拔,扒拉起来可费劲了,田埂又窄,明烨就不明白了,那后生是身上装了马达还是怎地,跑了这么久了,还能脚下生风,撵都撵不上。
可明烨知道,他得勉力赶上,他还知道,那后生带他钻高梁地,是对的。
高粱茎秆稠密挺拔,非常便于隐藏和隔音,而且高粱耐贫瘠耐旱,不像玉米地要常施肥除草和防人家偷煮玉米,高粱不去皮很难吃,高粱地,除了有心往里钻的,别说行人了,连种高粱的农民,只要不是轮到收割这块大田,这时节都少有过来走动的,暴露的风险最小。
那后生见明烨慢了,竟收住脚步,停下等明烨。
待明烨赶上,那后生安慰他:“已经跑出好几里了,一路上没见有人,应该没什么了。”
明烨听了,一屁股就坐在地上,直喘粗气。
那后生警惕的四下张望了一下,然后问明烨:“你要上哪?”
明烨辨了辩方向,大概是向着县城的方向,反问那人:“你上哪?”
“回家!你还跟我不?”那后生说着竟笑了。
明烨也笑了,没头苍蝇似的,不分东南西北就跟着乱跑一气。
“刚才是逃命,不跟着你,我能咋的?这疙瘩我不熟,不大认得路。下来,我要上县城。”
“县城?”那后生抬眼看看天:“天还早,我带你走小道,送你去,保你在天黑前进城。”
“那,多谢了!”
“要说谢的,应该是我!要不是你救了我,叫孟大绝户把我送到集石,不死也得脱层皮了。”
明烨一边调息,一边仔细打量那后生,只见那后生一身带补丁的粗布衣裤,长得身材魁梧,一貌堂堂,面庞虽不怎么丰满,可一双眼睛却是忽悠忽悠的有神;二十多岁的年纪,却别有一番老成持重的气度。
明烨对这人,是打心眼里佩服,又是被抓,又是杀人,一般的人,早吓瘫了,可他却好象啥事也没有,笑得那个淡定!还有,这人刚才露的那两手,那冷静果决,还有那腿法,都贼了得,真的让人眼前一亮。
那后生仍保持着提枪戒备的状态,但也在打量着明烨,打量了一会,问明烨:“你什么救我?”
“我杀孟青山,救你是顺便。”
“那你为什么杀姓孟的?你和孟大绝户有仇?”
“仇倒没有,我杀他,因他是孟大绝户!”
那后生的一双眼睛,明明生光,意味深长的瞧着明烨:“我看你杀了人,并不害怕。”
明烨微微一笑:“我看你杀了人,也不怕呀!”
“咱是打猎的,不怕见血……,你──枪拔的真快!”
“你腿出的也不慢啊!”
两人相视而笑,四目相对,彼此的眼神里都含着惺惺相惜之意。
喘顺了气,明烨把枪重新插回后脖处,那后生也把两支枪藏在衣下,整理好之后,明烨跟着那后生在田间穿行。
“那,你叫什么名字?”明烨问。
那后生答道:“刘清风。”又反问:“你呢?”
“我叫……”明烨略一犹豫,还是只报了个化名:“我叫叶明柳。”
“你咋一个人走道啊?”
“我……我坐班车坐过了站了,我才从关内回的乡,这疙瘩我不大熟,本应在县城下车,结果坐到了柳树河子,今天已经没了去县城的班车,只好走回去了,不想竟然在大道上撞见孟青山。”
那刘清风转头深深的看了明烨一眼,明烨不但说话突然变得吞吐,脸上神色也和之前不大一样,三阴四睛的,只怕是嘴不对心,但刘清风也不说破,只是笑笑,一路紧走。
明烨快步在后头跟着,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