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是屯子,是集石镇!”
集石!
明烨到桦甸以后,地名中听得最多的,便是这个集石镇了。
桦甸的首富、同时也是桦甸头号汉奸的金贵,就住在集石。
早在奉系军阀统治东北时期,金家就已经是大粮户,不但广有田产,金贵还是附近方圆百里联庄会的会长,九一事变之后,民情激愤,各地都在成立抗日义勇军打击日本子,而早与日本浪人有勾结的金家,“审时度势”、“惠眼独具”,不但没去赶“时髦”拉队伍抗日,还一头就投日本人怀里去了。
因为对日本人有“拥立之功”,金贵在省里挂了个省参议,还出任了桦甸日满协和会的会长,帮日本人干了不少坏事,他的大儿子金森,是本县的现任县长,金贵还以他自家护院的炮手为骨干,成立了一个号称五百人的什么“保民队”,长驻集石,除了帮金家鱼肉乡里之外,还多次协助日本人围剿抗日军,有一定的战斗力。日本人对“保民队”也是青眼有加,不但给钱给枪,还特派了两名参事官长驻集石。
大车又驶出几里地,在一个岔路口,车把式停了车,对明烨说:“我该往这边走了,你上县城,就沿着这条大道一直走。”
明烨跳下车,道过谢,也就顺着大道走,走出没多远,就见前头有三个人迎面走来,远远地,明烨就觉得走在前头的那个人有些面熟,待走近了些,看清了──大分头、刀条脸、字眉、咧嘴时嘴里的金牙亮闪闪的,斜背着盒子炮,模样挺恶,不正是孟大绝户孟青山吗!
和孟青山在一起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被反绑着双手的后生,不情愿地在向前挪动脚步,看模样是被孟青山抓捕的“反满抗日分子”,另一个看模样像是孟青山的手下,腰里插着短
枪,手里还拿条柳条棍,走几步就往那犯人的身上抽上一下子,催那犯人快走。
明烨表面上没什么,照旧和孟青山相向而行,心里那可是砰砰的跳!
狭路相逢,那孟青山可不是好相与的,自己可带着枪呢!要是被孟青山发现……
明烨不是没有意识到危险,可有一个疯狂的念头,将应及时避险的理智,一屁股就给挤一边去了。
自打认出打头那人就是孟青山,柳明烨除了紧张之外,不知怎的,还贼拉的兴奋,总有一种一回手把脖子后的枪给抽出来,然后送孟青山去见阎王的冲动!
千载难逢啊!没想到,能在这撞见孟青山,四下无人的地方、四下无人的时间……,如果,自己能把孟青山一枪给崩了,那自己岂不是一下子就是桦甸的大英雄?!
是躲?是跑?
还是干脆做了他?!
相距孟青山,只剩下大概五十步,明烨还没有拿定主意。
虽还没最后拿定主意,可他更倾向于,把孟青山给做了!
这孟青山,祸害起同胞来,比日本人还狠,别的不说,光是自己今天从高家大娘和陈润生的嘴里听来的,这狗汉奸的身上,就已经有两条人命了!
——“老头子不忍心眼瞅着烧光,就冲上去想抢出点东西,被日本兵瞧见,当即用刺刀挑死在窗下。我二儿子上去救,叫孟大绝户淋上油一脚揣到火里活活烧死了!”
——“我这还不算惨,有个没钱上供的让孟大绝户定了一句‘通匪’,叫手下把那人塞在布袋里抛过墙,抛了几回,把人给折腾死了!这可是我亲眼所见!”
孟青山恶贯满盈,死有余辜。
拿他来开斋,还真对得起自己这几年的勤学苦练,还有就是,自己后脖梗边上的那支快掣匣子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