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李少堂的气势,给人的感觉,就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
不说那一身的腱子肉、后脖梗和左腋下掖着的匣枪,光是那犀利又睥睨一切的眼神,就已经能让骄傲如柳明烨,亦觉脊背生寒。
柳明烨看着李少堂,内心高度戒备。
这个什么“李少堂”,功夫明显远高于自己,自己最擅长的是用枪,可枪在水塘对岸呢!
何况这人有着和自己差不多一样的枪套,说不准人家也一样是一个玩枪的高手……
柳明烨一向骄傲,甚至贼自信,认为自己在武艺上虽不如李少堂,但自己在用枪上一定能胜过李少堂。
神仙难躲一溜烟,只要有枪在手,小爷怕过谁?!
自信,但仍高度戒备!
柳明烨这人奇葩得很,一方面咬尖好胜、自视甚高,一方面又有不允许自己盲目自信的觉悟,知道天外有天,懂得敬畏危险。
李少堂的气场太强大了,光是从他的眼神,明烨就已经掂出了他的份量,知道自己一定要小心,稍有冒失,这锅可就大了。
明烨从关内回到东北之后,最怕最烦的,就是碰上特务或警察,那些日寇的看家狗,专门靠安赃、敲诈、勒索生活,老百姓的脑袋都在他们一句话上。动不动就说人“通匪”,硬勒“大脖子”,稍有不从就抓去灌辣椒水、压杠子、过电,就是铁也给你打熟了,百姓对这些鹰犬是恨之入骨,畏之如虎。明烨在奉天时就被勒过“大脖子”,为免灾祸,只好递上几个钱了事。
三十六计走为上,明烨把自己身上披的小川的那件上衣取下,一心只想把衣服还回去,然后尽快开溜。
明烨赔着笑对李少堂道:“李大哥言重了,什么恩不恩的,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说着,递上那件干衣裳:“说起来,还要多谢李大哥赠衣之谊,我在对岸有干衣裳,这个还是还给那位兄弟,或是给病人再多盖一件吧。”
把衣裳往李少堂手里一塞,然后拱手作别:“小弟实在还有事,先走一步,告辞。”
李少堂见真的留不住,也就说:“叶兄既有事,请自便!大恩不言谢,这儿是兄弟我的一点心意,请叶兄笑纳。”
李少堂说着,从身边掏出一叠伪币绵羊票,竟有百元之多!够买两头牛的了。
明烨哪里敢要!同时也不屑要!
两人客气了一番,明烨坚辞不受,李少堂也没办法,只得与明烨拱手而别。
李少堂目送明烨远去,看一眼闭眼躺在地上的那溺水者,过去蹲下,把手上的干衣裳给那人盖上,又把那半湿的腰带子叠了,给那人枕在头下,好让那人躺得舒服些,期间那溺水者两次微睁开眼,探过呼吸
,也还平稳,李少堂稍稍放心。
那溺水者是谁?想必各位看官都已经猜到了,没错,他就是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