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拜见狐仙(1 / 2)狐妖与宝藏首页

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客房之内一阵沉默,闯王看着眼前的这个义子,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打击与磨练,他变得更加的成熟与干练,样貌也越来越发的英俊潇洒,绝对是对女人越来越有吸引力的那种男人。但是可惜,他男人的性格里,始终缺乏一种刚强,一种果断,一种天下舍我其谁,谁与争锋的浩然霸气。

这也是为什么,他将大顺军权,交给了侄儿李过,却不交给自己义子的原因。

“你既然敢不听我的劝告,一个人带着一万轻骑去救扬州。面对着十万清兵你可以杀进杀出,毫无惧色,而如今,毁你家园者就在你的眼前,你却在这里踌躇不前,不敢去杀了他,你还算是我大顺的子民,是我闯王李自成的子孙后代吗?”

闯王说完,伸出双手重重地搭在了李双喜的双肩之上,这是一种无言的鞭策与鼓励。

“请义父下令吧。”李双喜单膝跪地,如醍醐灌顶。

“好,我现在就命你去杀了多泽,杀了多尔衮,杀了吴三桂,你可愿意。”

“双喜...领命。”原以为只是让他杀了一个多泽,没想到闯王一下说了这么多,李双喜也只有硬着头皮,先答应了再说。

“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要和鞑子杀到底。现在为父送你一件金丝软甲,这是我在大明的宝藏里面找到的,你拿去防身吧。”

闯王说完,伸手从怀中掏出一件环环相扣的金色衣服来。

这就是传说中刀枪不入的宝甲?李双喜大喜过望,赶紧站了起来,伸手接过。这件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金属制成的衣服,做工精良,薄如蝉翼,在光的照射下,闪出金色的光芒,李双喜知道这种衣服,成本价格昂贵,非一般的王孙贵胄不能拥有。

“谢义父,”李双喜拿着金丝软甲左右端详着,简直就是爱不释手。

“双喜,我觉得自从上次在九宫山醒来之后,你就不像是原来的你了。”

“啊,义父我...”

“你累了,先行休息一下,晚上再去打探消息。”

这一觉李双喜睡得特别安心,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如此香甜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一片漆黑,屋里只点着一盏微弱的油灯。

“义父。”李双喜叫了一声,没有人答理他。他赶紧坐了起来,再看屋内早已没有其他人的身影。油灯的下面似乎压着一张纸,李双喜赶紧走过去拿了起来。

借着微弱的灯光,闯王的笔迹跃然纸上。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十个大字苍劲有力,如同一只巨锤直击李双喜的胸口,一下子打得他说不出话来。他缓缓的坐下,摸了摸胸口,金丝软甲已经被体温捂热。

他默默的站了起来,他现在好想夏沁,要是有这只狐狸精在的话,去哪里他也不会怕呀。

他摊开手,手中什么时候多出了狐笛?一定是刚才摸胸口的时候,不小心将它取了出来。他轻轻的把它放在嘴边,吹了起来。

一曲相思愁断肠,只落得生死两茫茫。

吹着吹着,不经意之间就走到了窗前。月光皎洁,繁星点点,正是相思的好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