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鹤岚站在台上,脸色一僵,有一瞬间下意识的害怕,旋即兴奋应道:“求之不得。”
先打败他哥,再打败他嫂子,沈鹤岚想得很美,虽然这么多年,他还没有赢过沈鹤白。
他拎起一杆枪抛给沈鹤白,冲着哥哥骄傲扬首不出半盏茶,被沈鹤白挑下了擂台,哭丧着脸撺掇他嫂子去解决家庭内部矛盾了。
柳绯烟看着兄弟俩一来一往,气焰嚣张的少年被他哥打压了一番,豪爽地笑着对沈鹤岚道:“你等着,嫂子去给你报仇。”
若台上是别的人,她总是有几分慌的。儿时在演武场上,柳绯雨那一次又一次哭着爬起来的画面太过深刻,时间久了,她既怕挨打,也怕失手把人给打坏了,每每和人打擂,总是惴惴不安。
但台上的是沈鹤白,鬼使神差地,柳绯烟觉得心里十分安定。
沈鹤岚在他背后冲兄长耀武扬威,两个人年纪相仿,往日里也在演武场上交手过,这一路上更是交流了不少武学心得,他对嫂子的功夫十分信赖。
更何况,他不觉得自己兄长敢把嫂子打下去,于是刚蔫下去又得意起来,等着看风水轮流转。
柳绯烟也已经起身打算上去,沈鹤白却跳了下来,将枪随手扔给了接下来要上去的兵卒。
“上元节那天人多,到那天一定好好让你收拾一顿。”他最近似乎很喜欢柳绯烟一头鸦青长发,顺手摸了摸,若无其事地一笑,阻止了她上擂台。
那天人多,他要整个雁门关,整个冀州都知道,柳绯烟是个极好的姑娘。
她要留到那天亮相,那天的擂台才配得上柳绯烟。
沈鹤白揉了两下头发,把手收了回去,不知道自己最近为什么总惦记着柳绯烟,总希望她开心,希望大家都看到她的好。
他发觉自己很难把妻子和柳绯烟画上等号。
过往十九年,他一直在边塞,能拿起枪杆之后,便只有提枪上马、驱逐胡人这一件事放在心上。
对于娶妻生子,沈鹤白一向觉得是必然的,四岁时父亲给他一把匕首,告诉他是时候习武了,十四岁时父亲送他一匹战马,告诉他是时候上战场了。现在他十九了,大家说他该娶妻了,那便是该了。
母亲也总是,你要好好待你的妻子,要保护她,要站在她身前,给她安定的生活。
可柳绯烟和匕首、战马不一样。和自己想的那个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安静在家等着自己凯旋的妻子不一样。
柳绯烟见到自己的第一面,一身撕裂的红衣在辽东的沙尘里飞扬,眉眼里是活生生的英姿飒爽,一边喊着“世子!”,一边跃上了自己的马背。
她还会耍赖,会眼睁睁看着地上的尸体说瞎话。会猝不及防抓着他的手叫着“我们去虞京成婚。”
她坐在虞京城灯火通明的月下,说,将来某天,大盛国泰民安,再无动荡,我们可以和离。
柳绯烟似乎一直同自己并肩而行,甚至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尚未成长起来,反而在被柳绯烟引领着。
沈鹤白发觉,自己眼里的柳绯烟格外鲜活,远比儿时对“妻子”这两个字的贫乏构想丰富出太多。
于是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他一定是被柳绯烟洒脱恣意的性格折服了,他崇拜柳绯烟,想所有人看看自己崇拜的姑娘是个多么厉害的人。
对自己的复杂情感得到确凿结论的沈鹤白心满意足,拉着柳绯烟走了。
沈家短暂的团聚到此结束,沈平川守在谷阳城,沈鹤白要去前线的雁门关,沈鹤岚要退回河东,确保粮草无虞。
柳绯烟看着垂头丧气回河东的沈鹤岚,心中的包袱彻底放了下去。这一次,章方圆就在河东等着沈鹤岚回去,右相没有任何借口,粮草兵马畅通无阻,四郎安然无恙,一切应该不会重蹈覆辙了。
上元节当日,雁门关街巷里已经人山人海,入夜前,沈鹤白同柳绯烟站在城楼上,望着日头逐渐西斜。
天暗下去的一瞬间,无数彩灯点起,整座城池瞬间燃起灯火,灯山上彩,锦绣交辉,舞乐之声嘈杂,能人异士踏索上杆,猴呈百戏,鱼跃刀门,热闹非凡。
花灯挂满长街,几座木质灯楼立起,金碧耀目,几乎照亮整个城。
落日余晖彻底被花灯取代,城楼上的官兵吹起号角是时候开擂了。
游逛灯市的百姓簇拥在擂台下,沈平川领了冀州刺史,总领边事,此刻身为整个冀州百姓的希望,站在台上,声若洪钟道:“开!擂!”
城楼上有官兵喊道:“有请世子同世子夫人上擂台!”
由他们开擂后,比武就将正式开始。
柳绯烟笑着应了,目光一直四下看着。记忆里,上一世就是在这天爆发战事的。当时的自己躲在深宫,满头珠玉,冠服加身,坐上了六宫之主的可笑位置。
这一次,自己就在这里,不管发生什么,她都在。
沈鹤白侧头,柳绯烟的发丝在晦暗明灭的灯火中飞扬,脸上一层少女薄薄的绒毛映着光,眼角流光,看起来肃静美好。他拉住柳绯烟的手,跃上擂台。
满城百姓在摩肩接踵中望着一对璧人,沈鹤白腰背挺直,大半张脸沉进夜色,只有一双眼睛流出平静坚定的眼神。
雁门关的百姓骄傲地同外城来的观众炫耀,那是他们玉树临风的小世子,十四岁就帅兵杀敌,定国公麾下的一员猛将,在离胡人最近的雁门关一呆就是好些年,是全城百姓看着长大的。
说起旁边那个有几分妖气的世子夫人,众人都是有些不满,那身招摇过市的红衣,那双虞京盛世浇灌出的柳叶眼,怎么看都不是个安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