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墙青瓦层楼叠院,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小路婉蜒曲折,路边水道,汩汩清泉从各户门前潺潺流过,养育了一村人。
一位身材消瘦的青衫少年,一手拄拐,一手提着一条二斤多重的鲤鱼缓步行走在青石地面上,发出哒哒的响声。
少年嘴角带着淡淡的微笑,一双剑眉微微上挑,狭长的桃花眼眯成一条线,似是一只千年老狐狸。
仔细看,少年的嘴角还泛着油光,似有香味从唇齿间溢出,少年巴唧一下嘴,似是回味。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少年喃喃感叹,末了又补上一句,“如果没有那一屋子极品亲戚就完美了。”
说到这儿,少年缓缓摇头,重活一世已经赚到了,想来自己太过贪心,怎能事事要求完美呢。
想他前世半生混在军营,不是训练就是出任务,直到有一日世界巨变,转眼现入末世,丧尸成群,怪兽结队。
美好的日子成为过去,人人过着缺衣少食朝不保夕的生活,在废虚中挣扎寻找食物,在丧尸怪兽的魔爪下求活,那才不是人过的人日子呢。
人类可以为了一片面包争的头破血流,为了一口水打出脑浆,那时的人类没有朋友,没有战友,不敢把后背交给任何人。
哪怕前一刻还在并肩战斗,下一刻都有可能背后捅刀子,不要讲什么仁义道德礼义廉耻,都活不下去了,谁还在意那些。
好人在那种环境下活不过一天,只有坏人才能活的长久,这是陈顺以生命为代价总结出的经验。
呵呵,想到前世被自己同床共枕的女人推入怪兽嘴里,陈顺笑的悲凉而无奈,恨吗?恨吧!那又如何呢,一切只为了活着。
还好,老天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此生他会抓住机会好好的活着,为自己为家人活着,努力的享受美好人生,荣华富贵过眼烟云,活好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钱够花就可以了,女人真心爱自己就行了,不需要太漂亮,顾家即可,若是能生上一儿半女,此生将会更加完美。
陈顺这一生没有伟大的目标与理想,只想做个富足的小地主,忙时下地干活,闲时上山打猎,赚的不多,却很悠闲。
“顺子,你回来了?”
一道熟悉的声音打破陈顺的沉思,陈顺从回忆中醒来,这才发现已经走到了家门口。
“嗯,回来了。”陈顺看着妇人,举着手里的鱼说道:“我打了一条鱼,留着晚上给大家加个餐吧。”
“哎。”妇人应声接过,看着陈顺犹豫了片刻,小声道:“顺子,你还在怪娘吗?”
陈顺愣了一秒,抬眼打量眼前的妇人,也就是这具身体的母亲秦氏。
她有一头乌黑的秀发,瓜子脸型,皮肤黄巴巴的,因为太瘦两眼凹在眼框里,看着有点吓人,好像她的全部营养都集中在头发上。
身上穿着蓝色粗布衣,已经洗的泛白,还打着补丁,脚上穿着手工做的千层底,绣着小小一朵黄色的菊花,是那么朴素无华。
“顺子,娘真的不是不想给你治病,娘没办法,钱都在你奶奶那儿。”秦氏低下头,委屈的眼泪在眼框里打转。
儿子自从上次摔坏腿,就再也没有叫过她一声娘,说不难过那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