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种植多熟制的州县中,由于一县中农田的海拔、气候和灌溉条件的不同,也不是全部稻田都种植多熟制的。例如广东的东莞县“种于山田一岁两熟,……种于潮田一熟。”[10]香山(今中山县)“有岁单收者,岁两收者”[11],新宁县“高田一岁两熟,潮田一岁一熟。”[12]海丰县“腴田一年三熟,潮田仅一熟耳。”[13]又如福建云霄“洋田一年两熟,埭田一年一熟。”[14]仙游“有一年一收者,有一年两收者。”[15]平和“田宜稻,岁则再熟,惟山田止一熟,以其地性凉也。”[16]因此,当我们提到某一县有多熟种植时,不能简单理解为整个县的稻田,都是多熟种植,在某些县只是其中一部分,即使在气温比较高的闽粤地区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在这个问题中,本来还应估算在多熟制的发展中,扩大了多少复种面积,由于历史上缺少这方面的记载,只能付之阙如。
表1明清时期南方各省稻田种多熟制州县所占比例表
省名|州县数|种多熟制州县数|多熟制州县所占%
广东|94|61|65
广西|76|18|23.6
福建|75|40|53
江西|80|40|50
湖北|62|9|14.5
湖南|76|15|19.7
浙江|78|18|23
江苏|71|8|11
四川|152|4|2
安徽|60|9|15
合计|824|222|27
资料来源:各省州县数据《清史稿》地理志。各省种多熟制州县数见本文附表一、二
(二)多熟种植的增产幅度
多熟种植肯定比单季种植增产,这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增产了多少?这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多熟种植,情况是不一样的。要回答这个问题,困难也很大,因为历史上也没有留下明确的系统的记载,现只能根据一些零星的材料作些推算。
(1)稻麦二熟制的增产情况
明末清初,浙江桐乡稻麦二熟制的产量:“田极熟,米每亩三石,春花一石有半,然间有之,大约共三石为常耳。”[17]雍正时陈斌在《量行沟洫之利》一文中也说:“苏湖之民,善为水田,春收豆麦,秋收禾稻,中年之入,概得三石。”[18]按麦7斗抵米五斗计算,春花1.5石相当于稻米1石,由此可知嘉湖地区稻麦二熟丰年的产量为4石,常年为3石。
嘉庆时,苏州地区的稻麦二熟制产量是:“亩常收三石,麦一石二斗,以中岁计之,亩米二石,麦七斗,抵米五斗。”[19]则产量丰年为3.85石,常年为2.5石。
由此可知,在苏湖地区,稻麦二熟制常年的产量为稻米3石,丰年为3.85-4石。常年产量比单季稻高0.5石,丰年高0.85-1石,即常年增产25%,丰年增产28%-33%。
(2)双季稻的增产情况
江西的情况是:
乾隆十五年《会昌县志》卷16:“翻稻(连作晚稻),所收少于早稻之半。”
乾隆七年《石城县志》“翻稻,必田之腴者方可种,每亩所收不及秋熟之半。”即比单季稻田增产50%。
在江西抚州,据何刚德在《抚郡农产考略》中记载,清末早稻(西乡早)亩产3石谷,连作晚稻(抑叶早二淮,袤脚老)的产量高的为3石,一般为2石,低的1石,平均为二石谷,间作晚稻产量为3石谷,单季晚稻(八月白、晚白、金包银)上地约可收4石谷。据此可知,连作稻的产量为5石谷,间作稻的产量为6石谷,分别比单季晚稻增产1石谷至2石谷,即增产25%-50%。
闽粤地区的情况:
福建的情况是“平地之农为洋田,早晚二收则稻春种夏收,晚稻季夏种仲冬获,利仅早稻之半。”[20]即增产50%。
广东潮汕地区:“上者收十一箩,次八九箩,下者五六箩。”[21]平均为8箩,当地以2箩为一石,则平均为4石谷。据近人研究,广东稻田单产为亩产谷3石谷[22],则潮汕地区双季稻比单季稻多收1石多,即增产33%。
广州地区,双季稻的种植“(晚稻)少于早稻三分之一。”[23]即增产66%。
从上述的记载看明清时期的南方双季稻田,比单季稻大约增产25-66%之间。而以增产50%的地区占多数。由此可见,多熟制的推广对缓解当时粮食供应紧张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