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初夏的早晨,天气虽不似夏日般炙热,但对于爱出汗的我而言,却仿佛置身于烈日炎炎下。
额头分泌的汗水,滴落在书桌上摊开的纳兰容若的诗词上,化作水渍消失无形。
内心顿时没了看书的兴致,起身去冰箱拿了瓶刚刚冻上不久的可乐。光着脚丫迈着唯我独尊的步伐,走到窗前透气。
我趴在窗台上,望着晴空万里的天空。寻思着明天就是步入中学的日子,也不知我会不会如同里那般,开始出现叛逆?又或者会暗恋以及喜欢某个人?
不得不说,我总是这么杞人忧天的同时,又那么自恋无比。
眼看一瓶可乐下去大半,身上也不如刚才那般炎热。几辆写着“搬家公司”字样的车辆陆陆续续地驶入我的视线,并且在我视线范围之内停了下来。
我们这栋楼说起来特别邪乎,自从我来了这三年之后,就没听说过对门卖出去过。
虽然我每天都能见到,或者听到对门看房子的声音,可就是没人买。
如今,我眼睁睁地看到了仿佛新鲜空气降临的新邻居,怎能不下去一探究竟,打个头筹。
想到这,我忙穿上被我丢弃在一旁的拖鞋,风风火火地下楼。
因为着急,忘了带钥匙。
这栋楼一共有十三层,我们家住在八楼,说高不高,说矮不矮。
坐电梯来到门口时,我清清嗓子,表现出一副遇到任何事都镇定自若,云淡风轻的模样。然后又顺了顺几天没洗的头发,故作潇洒的出了门。
我一边假装喝可乐,一边双眼微斜,悄悄瞄着忙忙碌碌的为社会服务的人,试图在里面可以看到新邻居的影子。
可找了一圈,愣是没看到任何蛛丝马迹。
不死心的我索性将心一横,踱步到搬家公司车旁,往里探了探脑袋。
“咳。”身后传来低咳,有点做贼心虚的我连忙回头,对上了那双灿若星辰般的双眸。
白色的皮肤配着白色的衬衫,仿佛天赐般的五官,犹如电视剧中秒杀众人的男主角。
额前的碎发,不知刚刚洗过头,还是被朝露倦怠,散发着微微茉莉清香。
见我看着他发愣,星辰微敛,长长地睫毛布上一层雾气。本来抵在车上将我圈在其中的胳膊,毫不留情的一挥,把我推到了一旁。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莫骁的画面,虽然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不尽人意,也虽然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和逻辑。
但莫骁却确确实实的住在了我的对门,成了我的邻居。
自然,也毫不客气的住进了我遇到他时,砰砰乱撞地内心,还扰乱了我对于爱情懵懂的心。
而我,也终于有些理解纳兰容诺的那两句诗了。
不过,最让我高兴的不仅仅是莫骁成了我的邻居,还好巧不巧的跟我在同一所中学,同一个班级。
至于座位,也是前后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