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何曾孤独(2 / 2)何曾喜欢你首页

说实话,我是那种不合群还以自己为中心的人。我喜欢独来独往,因为我觉得不管做什么事都应该独立完成,麻烦别人还没有出现在我的字典里。

初中的时候离学校近,每天都回家。上高中是住在宿舍,一个寝室6个人住,什么都没有,就摆着几张破旧的双层床。

每天,我会在宿管刚打开门便起床,那时候操场一个人都没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戴着耳机一圈一圈的沿着操场慢跑。

放到现在,打死我也不可能运动,何况是起早。这样一想,其实我那时候也没有那么讨人厌,瞧,我多喜欢运动。

偶尔慢跑,会看到隔壁班的班长,他总是早早的坐在跑道边戴着耳机看书。

微弱的阳光温柔的穿过他碎碎的短发,剑眉星目,嘴唇棱角分明。

我承认第一眼见到他我就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对于陌生人我是不可能主动去打招呼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撩。我仅仅是在每一次跑过他身边的时候放慢脚步去扫上一眼。

现在想想,他明明就是那种长的很精致的校草型,就像是青春剧里走出来一样。

除了偶尔早晨在操场,就很少再见到他。即使在隔壁班,对于我这种在教室里一坐就能坐一天的人来说根本毫无交集。

高中的军训很快便过去了,无非是些简单的站军姿和列队。虽然不累,每个人还是换了一种颜色。

眼镜男何伟住在我同宿舍的下铺,热情憨厚的他成了我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我常常会暗自发脾气,因为是一个宿舍一个班级,为了勉强合群,常常做什么都要一起。独来独往的我很不理解那种快迟到还要互相等着一起去班级,一起打饭,一起吃饭,就连有时候上厕所也要一起。何曾就是这样孤僻,这样不合群,这么别扭的人。

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女生们所说的闺蜜。

老实说,我恨透了那时候高中的班主任。他常常压榨我,给我安排了个文艺委员,美其名曰锻炼我。于是,我承包了高中生涯里所有的黑板报。

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教室里已经一个人也没有,而我只能努力安慰自己任劳任怨的留在教室出黑板报。

夕阳透过蒙着薄薄灰尘的玻璃,挥洒一缕缕阳光。

“画得不错。”

我一激灵,摘下耳机转过头。

是那个隔壁班的班长,我之前不小心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隋杨。

我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自顾自的拿着粉笔写字。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我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对于陌生人本能的有些紧张,心跳毫无预兆的加速。握着粉笔的手也有些颤抖,只希望他能赶紧离开。

我不知道喜欢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依然能记起当时的每一个细节。

空气中飘动着一颗颗细小的灰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