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深圳收到传真的当天晚上,樊吉祥、解丰和樊婷、樊娉姐妹阅读了传真,详细推敲后认为并无不妥,决定明天就派人送到公安局去,而给纪委的则放后一步,看事态发展再斟酌送与不送。与此同时,将传真件下方的“抄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覆盖后再行复印数份。
第二天,这份材料被送到了市公安经侦分局黄警官的手上,他在详细看了该材料内容后,觉得能与最近几天调查的结果相互佐证,便放进了案件卷宗,以便供处长审查时作判断。
而远在梅州的夏天,则于当天下午由在梅州市公安局工作的、资历不低的干警樊辉亲自开着夏天的轿车,经205国道,再拐向乡间小道到了平远县城休息,不提。
几天后,夏天从电话中了解到樊婷因对事情的进展摸不着边而产生了焦虑情绪。于是,利用一个晚上时间,从梅州平远打电话到深圳的庄宇家里,向庄宇了解:经侦部门因为三股份公司的案子跟他联系过没有?庄宇的回答是:“没有。”
然后,他又挂电话到王显耀家里,与王显耀交换信息。出身于政法战线的王显耀听后,很热心地问:“市公安经侦分局谁管这个案子?”
夏天说:“也不知道他们的头是谁。但负责调查了解这个案子的年轻人倒还是中规中矩的。我估计市民银行内部有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择手段报案,或许为了捞取清收奖金或者政治资本。”
王显耀介绍说:“我们的两个部下李朝阳和任尔为,只有李朝阳管这摊事,任尔为分管安延公司的清收。他们现在也是走投无路,要收回一万元来都比登天还难。”
夏天说:“有那么难吗?如果真是这样,倒让我想起了最近读明史时记住的一句话:自崇焕之死,边关益无人理,明亡征已矣。哈哈!您说是吗?”
王显耀说:“是真的。你还记得我和你、陈行长三人到总行找何人友副行长聊天时,何行长讲的话吗?”
夏天说:“还有印象。当时何行长主要表达对申一枫大权独揽的不满,尤其是人事工作方面。”
王显耀接着说:“是啊!她当时忿忿说道:用人方面的实际上才是最大的!说这就是贪。现在回过头来看,她说的一点不假。这几年,市民银行问题不申一枫折腾来折腾去也没有捞到什么政治资本,是瞎折腾。现在,他不得不到了一个中外合资的企业去当副董事长,这头好斗牛跟美国人斗去了。你看,就这么几年,实践证明:他搞的那一套不单是害人、害银行,而且害自己,完全是行不通的。”
末了,他又说:“你这事,我看十有是胡辉、陈山石好出风头搞的鬼。”
夏天说:“我也是这样揣摩,就让他们折腾去吧!谢谢老领导点拨。你要多保重啊!”
话说此时的王显耀已经被市民银行新班子重新起用,任命为一家支行的行长,刚刚结束他被申一枫“恩赐”的副支行级“高级经理”职务。
夏天有了基本判断后,给住在樊娉家的岳父樊吉祥打电话,请他按照自己所述,做好樊婷的思想工作。
夏天在电话里说:“阿爸:我今天要说的几点都很重要,你听了消化后,再跟樊婷讲。我要求,大家的思想一定要统一到我的观点上来。第一,虽然这件案子可能会搞得很复杂,但是我一定不会有事的。对于这点,你们一定要有信心。公安局、n可以以渎职罪判当事的银行员工的刑责,但是不可能以参与诈骗活动入罪。为什么呢?经济诈骗是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前提的,而我不但没有得到三公司的任何利益,而且在1995年春节前真金白银的借出了20万元给它用于他们的工人发工资,这是该公司在银行帐上有记录的,我手上也有借条。可以说,借出这笔款的银行帐务记录以及自己手上的借据,现在是从根本上撇清自己与陈善为之间没占便宜的铁证。但是,目前不便拿给政法机关,以免越描越黑。日后万一在立案阶段,公安局对我采取强制措施,而到了n判案的时候,我们也是可以据此翻过来的。第二,我要家里分别保管的材料,就是日后辨别我在业务活动中有罪无罪的根据,家里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譬如:材料要不要提交给政法部门?哪些材料要提交?提交给哪个政法部门?什么时候提供?以什么方式提供?是给原件还是复印件?等等,都是很有学问的、很严谨的,一定要听我的。总之,现在就是要保管好。第三,我现在之所以避开公安局,主要是对公安局的意图没有搞清楚,避免他们的过分纠缠。如果他们心无杂念,专心办案,那么,我写的那个东西送给他们了,就可以搞清楚是非了,充其量再要求补充一点证据就能过去如果他们想利用办案的机会捞取银行清收两呆贷款的巨额奖金,那么,在冠冕堂皇的表象和借口下,这事就会变得很复杂。我不是对公安干警没有信心,说实话,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会有。这点,不能不防。第四,正因为如此,我们要保持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万一深圳公安局有关人员明显表现出借办案之机牟取个人利益,甚至违法办案,此时,我们就要毫不含糊地把事情亮到市纪委、市委乃至省里,要求对当事人严惩不贷,绝不妥协。这时,你老人家就要在第一时间约见市纪高官和市高官,把问题摊到桌面上。第五,事实上,深圳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纠纷案,连公司诈骗案也不成立,充其量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为什么这样说呢?根据有两点:首先,无论是当年的庄宇、陈作业班子,还是后来的王显耀、陈作业班子,都对三股份公司有着很深的偏爱,究其原因,就是银行不得不求助于三股份公司组织存款,以摆脱自己的困境。其次,正因为如此,当银行把三股份公司推向n起诉的时候,作为被告代表和抵押方律师的申公豹反复说:这是一宗经济诈骗案,要求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但是,n并不这样认为。而市民银行的法律处的那么多律师和法律专业工作者,也不为所动,既不认为三股份公司贷款是诈骗案,也不对抵押无效提起上诉。这说明什么呢?就是没有根据说这笔贷款是因为诈骗才放出的。我可以这样说,在依法处理整个三股份公司贷款案的过程中,原则上我都是回避的。而现在的湖贝支行的副行长陈山石也知道,n一般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刑事的已经追加刑事处置,或者刑事优先,立案再审。一旦民事判决生效,才节外生枝说该案是诈骗案,通常是不能容许的。而这个案子,n于1997年中下判,已经执行了六年,市民银行眼看没有抓到什么财产,才向公安局报诈骗案,是不行的。第六,现在看来,若政法机关判我们这些贷款经办人的渎职罪,看来也是不可能的。我刚刚与庄宇通了电话,公安局并没有就三股份公司的问题与他联系。而他是法人代表,要说渎职的话,他首当其冲。若他都没有事,我这个信贷经理上有当法人代表的老总,下有经办信贷员,加上还有银行与企业本身的奥妙在里面,所谓渎职,便不见得有我多大的责任了。”
樊吉祥静静地听完夏天的叙说后,对夏天说:“好,你这样一说,我心里有底了。你放心,我会做小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