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靖康辱,犹未雪”的宋朝,一个当兵的要娶老婆,不是不可以,就是很困难,兵荒马乱年代,活下来已经不错。
那场在中都近郊的血肉横飞大战,死伤无数,血流成河。
大战后,死里逃生的他,躲在附近一呆二三年过去,等他听说南面的临安又形成新宋国,就打算回去当厨子。
离开金国中都去往临安途中,一汩无名湖前看见,一女子浑身浸湿,晕厥过去,额头发丝零乱。
这个看起来异族服的女子醒来,睁开眼,做了第一件事,抽他一巴掌。
当时,他直接就急眼,举刀恐吓要扒光她衣服,女子吓得脸色惨白。
不过,他可不是那群虎狼的金人,不做那种丧尽天良的事。
没理睬,头也没回,疾步继续走到下一城镇,客栈前,回头见身后女子紧随不离。
落日余辉下,一张瓜子脸蛋,眼如点漆,长得清秀绝俗,可惜是一个什么也记不起的白痴。
“小娘子,汝知道吾是谁吗?为什么跟着吾?”
那异族女子吱唔回味半天,“吾叫乌答……乌……”
算了,罗术不想听,正愁没娶女人,赶紧捂住她的嘴,现在已处于宋国边界,听她这名字,不直接拉出去斩了。
宋人骨子里恨透金人,不过,这女人长得超凡脱俗,汉人模样。
清澈明亮瞳孔,弯月柳眉,长睫毛颤动着,白皙皮肤透出红粉,娇嫩欲滴。
他松开手,把身后包裹紧了紧。
“汝别乌什么,以后,吾叫汝,罗金妮,妮子,小妮子!”
小妮子抿嘴,笑吟吟的斜眼瞅他,肤白如新剥鲜菱,嘴角一粒细小黑痣,增添俏媚,年纪似比他小了一两岁。
罗金妮不是宋女人,虽然忘记以前的事,性格却很烈,就算当过兵的罗术也没敢用强,生怕途中被人误会,又被逮去,抓了服兵役。
这女人连碰也不让碰,却又不离开,死死跟他,直到临安城下。
他跑到郊区,买下眼前这个破茅草房,准备在这安身立命。
明白了眼前的一切前因后果,刚喜悦涌入头顶的罗术,欲哭无泪。
尼玛的,人家穿越不是皇帝,就是驸马,再不继也是一位将军,怎么到他就变成小兵,还不是正规军。
一个会点招式的厨子,一个面对这个兵荒马乱,如蝼蚁的平民厨子。
这也太没想象力,一个堂堂的学府大学生,凭什么用这身份上,拼出一番天地呢。
絮叨归絮叨,已经被短信骗到这个朝代,罗术也不能饿死。
何况还有一个漂亮的白痴老婆,还是少数民族,做生意,有没有优惠政策?
刚才的兴奋劲头没了,罗术耷拉头,朝那间破茅草屋走去。
屋里是真干净,比他前世租的房子还干净,那时至少还有一台手机消遣,在这里,难道要看着白痴媳妇,守一辈子老吗?
背上包裹,向前溜达,他准备去临安城,找到能发财的路子。
难道现代大学生,面对这芸芸众生的宋国,当初离校奔赴社会的豪情壮志呢,没了,哼,他不服!
迈步走出家门,小妮子到是紧随身后,怯生生的,寸步不离。
看到女孩前面波涛起伏,那姣好容颜,罗术忍了忍,有种强吻的冲动,见目光露出恐惧,最终放弃。
前世女人嫌弃,穿越了,连白痴女人也嫌弃他,这还活个什么劲。
一路往临安城走,路人见到这一男一女,一前一后,都奇怪望着他们,
抬眼望去,临安城高大城墙,如耸立云端。
不管怎么说,终于到古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