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道。除了具有交通运输的功能以外,还有供水、排水、灌溉、绿化和消防等作用,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明代苏州古城,城外大运河环抱着长方形的城垣,在城墙内侧挖有一条城壕,又称内城河,以便引水进城,并与城内诸河道息息相通。苏州城内密集的河道,到了明代逐渐形成了三条东西向、四条南北向的骨干河道,即所谓“三横四直”,小浜支渠120条,沿街巷伸展四方,布满全城。
明代后期,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城内河道经常淤塞和污染,有的甚至断流渐成平陆,被居民侵占,营建房屋。为了确保城内水上交通的畅通,并便于供水和排水,苏州地方官吏曾多次组织人力,大规模地疏浚河道。据吴门表隐卷1载:“郡城内三横四直河道,明弘治六年1493,通判应能所浚。嘉靖元年1522,佥事蔡乾万历三十四年1606巡抚周孔教、把总王之义万历四十五年1617巡抚王应麟再浚,支河悉疏。”上述4次疏浚,以后两次最为彻底,效果也最为显著。
明代苏州地方官吏还多次疏浚城郊河道和修建堤岸。例如弘治六年1493苏州府水利通判应能,先后疏浚了自枫桥至渡僧桥长达10余里的枫塘,以及自阊门至虎丘山下的7里山塘。又如嘉靖二十二年1543,浒墅关户部主事董汉儒捐钞3000两,修葺大运河堤岸。“自枫桥至关二十里,甃石成堤,既障邱塍水患,兼便舟行陆挽”清同治苏州府志卷于六城门外城河上的吊桥,用条石作桥基、木板作桥面,以便于用吊车吊起,在军事上具有防御作用。上述不同形状和不同质地的桥梁,构成了水乡城市的一大景观。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乡联系的加强,明代苏州桥梁在交通上的作用日益显得重要。崇祯间16281644,吴县知县牛若麟在阊门重建虹桥记一文中指出:“吴为苏附郭邑,金阊孔道正其辖境,虹桥跨濠以通行旅,错趾骈肩,无间昏旦……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一旦桥梁损坏坍塌,“悉呼艇争渡,负贩窭夫则望洋而叹,何以得食”明崇祯吴县志卷16桥梁,从而阻碍了城乡经济交流,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据方志书记载,入明以来,苏州各级地方官吏,新建、重建和重修的桥梁就有108座之多。其中由官府集资修建的桥梁就有47座,其余的也都是在官府倡导下,由里人捐资修建的。
凡属于交通要道上的桥梁,极易损坏、崩塌,在明代往往一修再修。例如盘门外的如京桥,又称虹桥今称水关桥,跨学士河,与大运河交接,与吴门桥为邻。由于它位于苏州城西南角的交通要道上,因此,明正统间14361449,巡抚侍郎周忱修弘治十一年1498,水利郎中傅潮再修嘉靖间15221566,吴县知县苏佑、宋仪望继修天启六年1626圮,郡人凌汉翀重建崇祯十四年1461又圮,吴县知县牛若麟重修。前后修建过6次。又如阊门外虹桥今称吊桥,横越大运河,是南来北往的咽喉要地,由于太湖西来之水和大运河北来之水,至桥下汇合,然后东流入海,因此水流湍急。洪武初,改用条石筑砌桥墩,用坚木架梁,用木板制作成弧形桥面。桥面宽广,“可并举四舆,并乘五马”,并“卫以重阁,可恣凭眺”。清同治苏州府志卷33津梁一但小商小贩都在桥面两旁搭架帐。在苏州境内,还设有传递公文的急递铺。在府治西,设有总铺每隔10里,设一分铺。铺设铺司一名,铺兵若干名。它像蛛网一样伸展到苏州府属各县。据明正德姑苏志载,全境共设有54个急递分铺。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说:“今时十里一铺,设卒以递公文。”日知录卷10驿传条一铺又一铺,日行数百里。凡属紧急公文,朝发夕至,速度极快。这些驿站和铺递,组成了古代城市的通讯网络,是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发挥城市功能的必要手段。苏州府城作为一个地区的政治中心,地方长官要行使自己的职能、贯彻中央的政令,需要了解掌握来自上级乃至中央政府的信息,做到上通下达。在交通和通讯工具还不发达的古代,这种驿传制度是地方政府了解上下和左右信息的惟一手段,历来受到地方长官的重视和关注。
宣德五年1430,况钟出任苏州知府后不久,即“以姑苏内外驿岁久颓败,不庇风雨,使客至无所居”,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整修,除增添了寝堂两庑卧具和日用品外,还在驿内营建了一座可以登高远眺的楼阁,盘门外大运河的景色一览无遗。并挑选了一批恭谨朴实的居民,轮流充当馆夫服役。况太宁集卷4张太史赠太守况公前传姑苏里驿于正统初1436裁革,仅剩下盘门外的姑苏驿,而南来北往的使客络绎不绝,“授馆致饩者无虚日”,接待工作十分繁忙。到了成化九年1473,邱霁出任知府后的第二年,鉴于姑苏驿“去府治远,礼宾往来,上下告劳”。于是,经请求巡抚和巡按御史获准后,便大兴土木,移建姑苏驿于胥门外的大运河畔。这座驿馆的地基“半筑于水,广袤数十丈,背城面河,气势宏敞,北有延宾馆,后有楼曰昭赐可以登眺。……驿之右有皇华亭,左有月洲亭,相去百步,为使客憩息之所。”楼阁高大宽敞,“燕休登临,尽得山川之胜,庶几乎所谓中吴之传观也”。明正德姑苏志卷26驿递驿置驿丞,其职责是“典邮传、迎送之事”明史卷75职官四,即掌管公文、邮件的传递和接待使客与过境官风的滋长,权贵势要早已冲破了规定的限制,竞相营建豪华的宅第。例如明代大官僚申时行,在苏州府城内建造了八座宅第,“分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申衙前、百花巷各四大宅。庭前俱有白皮松,阶用青石。西宅有御书同心匡辟匾大鼓,严嵩故物,上所赐也。今存鼓架。”吴门表隐卷15又如崇祯帝皇后周氏为苏州人,崇祯三年1630封其父为嘉定伯,赐第于葑门内带城桥东今苏州市第十中学校址,占地达60亩之多。明史卷300外戚、吴门表隐卷7清顺治四年1647,改建成为织造公署。
明代苏州官僚士绅营建的深宅大院,都为院落式建筑。粉墙黛瓦,宅院相融,一般都由门厅、茶轿厅、大厅、楼厅、书房和杂屋等五进或六进组成,侧有备弄联系各院落。有的还有戏台、花园和家祠。这些峻宇华屋,集木雕、砖雕和石雕于一体:有砖雕门楼、照墙木雕门窗、梁枋石雕门枕、柱础等。这些深宅大院,夹于两河之间,成前街后河的格局。
到了明代后期,苏州府城内的驻军发生了变化,据云:“中叶承平日久,武备松弛,兼之兑运法行,更番上下,不复知有戎事矣!其后变故频仍,盗贼蜂起,而军疲戈毨,不堪御敌,于是始开招募,谓之民兵。其于卫所弁卒,遴其良者,置之行武,谓之选锋。虽杂处营垒间,军自军,而兵自兵,不相混也。”明初漕粮运至京师,还未有定额,到了成化八年1472,朝廷“始定四百万石”,“而南直隶正粮独百八十
总数,故里又名为图。在城区则称坊或厢。明王朝规定,每坊或民主推选产生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