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的,李金桂就睡着了。
一睁眼却瞧见自己在红螺儿的狗窝里。
只不过狗窝从她曾经居住的壹心斋,被挪到了四爷居住的听雪堂。
鼻息间仍然是呛人的酒味,地上都是横七竖八的空酒坛子。
李金桂抻了抻腰,这个时辰,四爷该去上朝了。
他宿醉一整晚,不要命了才连轴转的去上朝,李金桂急的团团转,这该如何是好?
四爷的身子骨会垮的!
就在此时,肚子忽然不争气的咕咕了。
狗盆里头早就摆好一整只香喷喷的烧鸡,虽然狗儿喜欢吃肉,但没有青菜和小笼包,还有热粥的早膳,是没有灵魂的。
怏怏不乐的吃了早饭,李金桂又在听雪堂里头练习走路,四条腿走路比人走路累多了。
才走不到办个时辰,她就累的狗爬了。
晃晃悠悠的闪身走进四爷的书房,门口的奴才们都知道这只土狗是贝勒爷豢养的,自然不会去刁难一只狗。
“狗儿,乖,去边上啃骨头去!”
“你才是狗!你才啃骨头!”
岂有此理!
但盛怒之下的李金桂全然忘了,此时她就是一只狗啊。
眼前一道白光。咻的一声,她瞧见一块肉骨头抛向不远处的花坛里头。
“汪!”
什么情况,方才还嫌弃的要命的李金桂竟是撒腿就朝着那肉骨头狂奔过去。
此时她躲在草丛里头咔嚓咔嚓的啃着骨头,嘴里直喊着真香啊
“贝勒爷回府!快都提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