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九号晚,穗城市于某某在回家路上,与驾驶奔驰强行并入非机动车道的刘某某发生口角,随后遭刘某某从后备箱取刀攻击,在追击过程当中,刘某某不慎掉刀,被于某某重新捡起刀,并返回追击,见状的刘某某立刻走向后车厢,但于某某赶到刘某某身旁,挥刀攻击,最终刘某某被砍倒在草丛中,目前,刘某某已经死亡,该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控制……
……
陈锋打完一把之后,看到新闻的消息推送后,顿时一愣,随后打开了新闻,仔细地浏览了起来。
自从决定选择法律之后,陈锋最近对有关法律的事情倒是留意了不少,听到这么一件案子之后,陈锋心里顿时一动,这件案子引起了他浓厚的兴趣。
作为一个法学新手,陈锋最先了解的就是刑法,毕竟涉及到杀人,抢劫之类的,这兴趣一下子就被激发了起来。
点进评论区之后,陈锋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乌烟瘴气。
有骂国家的,有骂柳某的,有同情受害者的……还有在卖片的,陈锋有些无语。
高赞的回答里主要还是关于正当防卫与否的争论,看到前头的回答,陈锋才放松了一点,好歹是群正常人。
只不过,这回答听起来怎么那么膈应呢?
“呵呵,你们能不能有点法律常识,这基本就是防卫过当了……”
“我看是故意杀人……”
“你们这帮学法的就不能用点脑子去思考问题?新闻里的柳某可是黑社会,人家掉刀,你要是不抓住机会,你家人被黑社会追杀怎么办?”
“呵呵,能不能不要把问题抛离那么远?我们就事论事,这件事情已经符合防卫过当的要件了。”
“谁跟你要不要件的了,你们法学生没点人性?正义呢?”
“读法律不需要人性,我们需要时刻保持理性。”
陈锋看完高赞里的骂战之后,顿时无语凝噎,敢情还碰上一群傻子了,你们就不能正常点讲话?
回想起这段时间看的刑法书,陈锋总觉得这单案子有成立正当防卫的可能性,随后他立刻翻出了自己最近刚买的刑法书,咣嚓咣嚓地翻起了书。
看完之后,陈锋又把案子翻出来看了一遍,他的学习能力随着素质提升到六级之后,已经不能够用以前的速度来衡量了,他现在的理解能力越来越强大,即使是比较晦涩难懂的法学理论,他的融合速度也是快了不少。
随后,将案子看完之后,陈锋打开了自己的微博账号,带着热门话题发布了一条基本关注这个话题的人就能够看到的微博:
“穗城白林案,我个人主张是正当防卫。
第一,如果认为不法侵害仍在持续,便不存在过当问题,因为属于无限防卫,因为柳某在用长刀行凶重伤害乃至杀人。
判断不法侵害仍在持续还是已经终结,不应仅考虑已然事实,还应考虑未然事实不应从事后判断,而应从行为时判断不应从理性的一般人的角度或上帝视角判断不法侵害是否终结,而应从情景中的行为人的角度判断不法侵害是否终结行为人在当时紧急情形中认为对方有可能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这种看法只要有合理根据就应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