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那面具似的笑容,周雨明白,这并不是一句请求或建议。
他沉默着坐下了。
“对,对。良好的准备与积极的态度,这是沟通成功的第一步。现在,咱们说回来——你看,我在这座城里享有特权,我知道你是谁,你从哪儿来。如果我想帮你,要不了三分钟你就能得偿所愿。但是我不能这么做,因为这破坏规矩。”
“哦?你的规矩吗?”周雨淡淡地问。
“当然不,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没有规矩可言。但是,我所服务的主人可不怎么好说话……这说来话长,因为你知道得太少,所以咱们得从头开始。咱们两个其实是很有相似处的,你听完我的故事后就会明白这点。”
奥斯尔从怀里掏出一支雪茄,悠然自得地点了起来。
“当我像你这么大,兴许还要再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家境非常糟糕——用你们的话说,穷得叮当响。六个兄弟姐妹,淹死在河里一个,被强盗掳走一个,我就成了最大的一个。
“我琢磨着种地是死路一条,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城里闯荡……噢,不是现在的这种城,那可是相当久以前的事情。那时候我干过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普通点的是搬运工、杂役,走运的时候也干些更轻松的活儿——譬如,有些贵妇人很乐意在无聊时找个脸蛋还行的伴儿……”
他居心不良地呵呵笑了起来。对此,周雨只是面无表情地端坐着。
“但是这也有风险。你得学会怎么爬阳台,否则难保不吃男主人的刀棍。我也没法每次都躲掉老爷们的狗呀!这行是做不久的。所以我很快又换了份工作,是给一个赌场老板服务。多数时候是保镖,有时也催债。这可是个长见识的活儿,你能见到各种各样的人。
“有一次,我被派去找一个欠债的赌鬼。据说他是个巫师——这点永远也没法验证了。总之,从剁手指到裹上沙泥扔进海里,一切顺顺当当。另外,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一本书,写得怪有意思的。”
说到此时,他脸上的笑容灿烂,毫不收敛。但那双眼睛里没有一点笑意,如两个空洞般直直凝视着周雨。
“那书里写了些……特别的内容。一个仪式?祭祀?总之,反正也无事可做,所以当晚我找了个还不起债的倒霉鬼,把他拖到巷子的死角里宰了。我保证,那时候我可不相信什么巫术、诅咒、魔法……我就是单纯觉得怪好玩的。”
“……你就因为这种理由杀人吗?”
“唉,小姑娘,唉,为什么不呢?在纳伦什芙,这是家常便饭呀。你吃顿饭的工夫就能经过三具尸体,所以咱们就别为这种小事争论了。总之,我干掉了那个倒霉鬼,用他的血涂满了角落。你猜怎么着,那天夜里有人找上了我。一个很特殊的客人,鲁特琴弹得特别不错。我挺欣赏他的本事,所以也没因为他擅闯我家就砍掉他的脑袋。我们两个就在屋里聊了一会儿,他问我有什么愿望,我说想试试做个有钱人,他就邀请我,来打个赌。”
奥斯尔忽然神经质地笑了起来。他笑得实在太厉害,把自己呛得咳嗽起来。
“咳……那他妈的疯子!他弹了半夜的琴,然后送给我一只山羊角……天啊,又破又老的山羊角……嘿,我嘲笑他说这破玩意儿一枚银币也不值,他就把羊角盛满了泥水和砂砾,等到再倒出来的时候——你猜怎么着?里头的东西全变成金沙!金沙!源源不断倒出的金沙!
“到那时我才晓得,那被我扔进海里的老赌棍确实有点东西。
“——但他自己无福消受,倒把召唤魔鬼的法子留给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