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在天角悬着璀璨的星子,月亮还高挂半空时,方鼓鼓关掉了手边的闹钟,她烦躁地抓抓头发,也不知银行经理抽的什么风,打算在七点之前召开动员大会,她抱着毛绒娃娃在床上滚了滚,才死心地放弃她最爱的被窝。
一向注重打扮的她,这次就简单洗了脸,随便在衣橱里扯了件衣服,急匆匆出门,在公寓楼下买了一根玉米作食粮。
进入一月份,上海的天气还是忽冷忽热,她穿着单薄的牛仔衣,脖颈处缠着羊绒围巾,可还是冻的牙齿吱吱响,她从包里掏出玉米,摘掉手套,认真地端详了一会,才满足地咬下去。
啃了一半,地铁还没来,她站的有些累,便坐在长椅上,眼神空洞地盯着地面,专心填饱肚子。
虽说地铁的几个路人向她投来鄙夷的目光,可是她眼神空洞,完全忽略掉,直到莫名地感受到一股骚动,她才眨巴眨巴眼睛,沿着众人的视线望去,一个白净的身影渐行渐近。
他穿着过膝的卡其色棉服,里面是件白色的卫衣,帽子慵懒地遮住头发,因为身高和样貌很难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站在她身旁低头玩手机的女生,忽而抬起头盯着那抹帅气的身影看去,只是几秒钟就兴奋地扯着身旁男朋友的胳膊要跳起来,男生翻了个白眼,又有些无可奈何。
方鼓鼓呆滞地有些出神,卡在喉咙里的玉米粒让她差点咳出来,她努力地低下头继续啃着,嘴里一直碎碎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直到一双运动鞋出现在她的眼底,她打了一个饱嗝,绝望地将脑袋塞到围巾里盖住大半张脸。
天哪!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遇见呢?我没化妆,没吃口香糖,近期没减肥,对了,我昨晚还熬夜追剧了,我的熊猫眼……
方鼓鼓低头的瞬间将自己咒骂了一番,吞下最后一粒米,僵硬着扯了一个笑容,冲着身前的人抬起了脑袋。
“陆医生,好巧啊!”
陆遇森插在口袋的手徐徐地亮在方鼓鼓眼前,似乎要伸手做什么,犹豫了一会,又将手收了回去,微俯着身子,轻轻开口“鼓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