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总攻,你今日可有想好弹几首曲?”乐坊坊主追上黄裙女子急问。
吾同,也就是被叫大总攻的黄裙女子,听到坊主问话,微顿了下脚步,然后继续向前大步跨去:
“老规矩,两首,唱完我得回家。”
“两首……”坊主显然有些不满意。
要知道如今这坊间的客人全是冲着吾同来的,吾同唱两首便离开,岂不是会让客人败兴而归。
“大总攻,能不能多唱几首,今日来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你若唱得他们高兴,对你也好。”
坊主赔着笑脸游说着吾同。
而坊主会这么讨好吾同,最大的原因不是因为吾同歌曲特殊,而是因为,吾同不是乐天乐坊的人。
吾同当初进来,只是入驻来唱歌的,并没有卖身给乐坊。
她想走,随时可以走。
因为她的人气,这一点让乐天乐坊的坊主多次庆幸,又多次懊悔。
早知道吾同有这种实力,她就该诱她签卖身契。
不然吾同一走去别家乐坊,人气全得带走。
还有,若是签了卖身契,她不让她离开,她就得继续唱下去,可不会弄成现在这样。
想走就走。
这得流失多少银子进帐。
没能在吾同刚进来时,利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她游说为乐天乐坊的人。
乐天乐坊的坊主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大意。
吾同可不管她怎么想,她进乐天乐坊已经为乐天乐坊带来了极高的收益,当初说好的一天两首歌,可不是坊主几句话便能加的。
所以听见坊主的话,吾同坚决的表示:“不行。”
唱歌唱多了,自己腻了那就不好玩了。
“大总攻……”坊主还想说什么,却见吾同已经掀帘进了后台,当下闭上了嘴巴跟了上去。
而坊中,因为吾同唱了一首歌便离开,被吊足了胃口却没有听尽兴的一众客人,有些脾气爆的已经发出了抗议之声。
“我们不要什么芙蓉姑娘!我们要听大总攻唱歌!”
“让大总攻出来!让大总攻出来!”
楼上楼下一片喧嚣,众人们抗议声此起彼伏,震得刚走上台的芙蓉姑娘脸上尽是尴尬之色。
“诸位……”
芙蓉姑娘生的芙蓉之姿,一身粉红纱裙窈窕,抱着琵琶走出,听见众人的激动抗议,纵是面色尴尬,还是想安抚大家的情绪。
可她的声音在几百人的喧嚣中,犹如蚊叫,连她身旁的舞女都听不清,何况他人。
楼上之人没想到会见到这种场面,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那位“大总攻”完全不顾客人挽留说走就走,是不是也太将自己当一回事了。”
歌姬,在楚国高层眼中就是供人取乐消遣的,他们还第一次见过这么特立独行的歌姬。
“来人,去将那位“大总攻”请上来一叙,我倒要看看,她除了歌曲,还有什么底气敢对客人不屑一顾!”
说话之人的声音带了一丝怒意和傲气,仿佛根本没将这个已经出名的乐天乐坊放在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