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亦孤没有打扰她,他走到书架旁,想找一本书看。他浏览着世界名著区的图书,发现这些书的名字虽然早就如雷贯耳,但是他却一本都没有读过。他想找个理由给自己,可是前思后想,只找到一个理由,那就是他是一个理科生,才会导致自己一本世界名著都没有读过。他围着书架转了好几圈,才找到一本曾经听说过,并且也知道一些故事梗概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苔丝的书,他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老师讲过这本书的故事梗概,并且对于这本书进行了文学鉴赏。他记得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英国作家。对于基本的故事内容他也知道一些,所以他将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了下来。然后他看了看离他不远的兰皓雪,看到她仍在那里看书,没有离开,就安心地坐了下来,开始看书。
刚开始他对于这本书完全看不下去,可是读了几章以后就觉得这本书无论是文采还是立意都是非常高的,和他平时喜欢看的那些玄幻完全不同,可以说是天渊之别。他为故事里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遭遇而感到难过,他认为封建社会是必将灭亡的,不论是中国五千年的封建社会还是欧洲的黑暗的中世纪。他正看得十分投入,突然有人轻轻地拍了他的左肩膀一下,他转过头去,发现兰皓雪正微笑地看着他。
“该回去了,图书馆快要关门了,我们一起走吧。”兰皓雪对他说。
“一起回去倒是挺好的,关键是我们是否顺路啊,这是个问题。”他无奈地对兰皓雪说,可是这话刚一出口,他就骂自己太笨,好不容易有机会和她独处,居然就这样拒绝了,这是笨死了!
“哦,原来如此啊,我还以为你和我顺路呢,因为来的时候就是一起来的,所以我误认为你和我是顺路的,不好意思,那我先回去了。再见!”兰皓雪依旧微笑着对陈亦孤说。
“再见!”陈亦孤冲着远去的兰皓雪一边挥手一边说。其实,他的肠子都快要悔青了。他怎么就这样没脑子,人家一个女孩子提议和他一起回家,他怎么能拒绝她呢?再说了,就算不顺路也可以把她先送回家,自己在回家的啊,毕竟这么晚了,她一个女孩子自己回家是很危险的,他怎么就那么笨呢?
兰皓雪从图书馆里出来以后,就像往常一样朝着家的方向走去。人家都说春雨贵如油,还真是这么回事,春天的雨是最美的。在街上行走时,纵然你不愿撑伞也不会被淋湿,春雨就像是浅酌沾唇的美酒,不会让人喝醉,但是会让人心醉。路边的树叶已经开始苏醒,沉睡了一个冬天的叶子们开始愉快地歌唱,每当春雨打到嫩绿的叶子上时,都会发出“吧嗒”的声音,兰皓雪认为那就是叶子在歌唱。
兰皓雪慢慢地走回了家里,刚一进门就发现母亲已经把晚饭摆在桌上了。看到兰皓雪进门以后,她的母亲就对兰皓雪说:“快吃饭吧,幸亏你回来的早,不然饭就凉了。”
兰皓雪看了看桌上丰盛的晚餐,问道:“妈妈,爸爸去哪里了?”
“他呀,去加班了,老板临时打电话给他,让他去的。没办法,谁让咱们吃人家的那口饭呢?”妈妈无奈地对兰皓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