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一看,就什么都明白了,轻声并加重语气地,对我说:“别个发现了,你不遭!”我辩解说:“是我解了手,上来看到的。”姐姐驳斥道:“这麦子是哪里来的,我还不知道!”我们相互对视着,迟疑了一会,我仍然将麦子捡起来,分放在我们两的篼兜里。也许是,苦于中午的遭遇,加上下午的收获,也并不理想,姐姐也只得,默许我的行为。我收捡好后,各自提上,紧着往回赶。
回到伯娘家,自然又已是天黑,我们将提篼,依然放在桌上。伯娘照例端着灯,提着簸箕出来验收,她的眼睛本来就“毒”,在灯光的映照下,就知道我们收获的数量。嚷着说:“上午捡不起,打几下,还跟老子争嘴!下午啷个捡起了呢?我看不打不饿,你们就做不了事!”一边嚷着,一边将提篼里的麦子,并进她带出来的簸箕里。然后再到她的住房里,端出两小碗剩饭菜,给我们开饭。
我们当天下午,所捡的麦子,一斤半都没有达到,以往就很难过关,至少都要挨打受骂!要不是我去田里,背着姐姐偷剪的几两麦子,伯娘验收后,加上中午的余气,再次遭到打骂和饿饭,是注定了的!当天下午捡的和剪的麦穗,搓出来,也有近两斤麦子,即便手脚块的成年人,一天捡的麦子,也不过如此。
我和姐姐在农村收获季节,每天去捡回的粮食,平均起来,也不会少于三斤。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按市场价,要值一块多钱。若将这些钱,购买计划,要够我和姐姐生活好几天,确实要比,捡煤炭花拾荒强。
在后来的捡粮过程中,实在捡不够数量,去田里偷剪,也曾有过。迫于无赖,姐姐也不得不,给我盯梢掩护。虽然这样的事,也只有那么几次,从没被抓住过,但对于农民的成果,却是盗窃行为!好在农村的收割季节,时间不长,学校的农忙假,每期就一次,一次最多不过两周。而每次农忙假,就犹如我们噩梦的开启,我和姐姐,假期中的每一天,都处在惊恐之中,真的是度日如年!
在我童年所做过的,仅有的几次偷拿行为,虽然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也从未受过任何处罚,更不被人们所了解!若因为我,为生存所迫的几次过错,执法人员,机械地套用法律文本,以童年犯,加以惩戒或管束,也只怪自己不争气,自甘堕落!对我身后的“监护人”,却扯不上半点关系。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叫我,去拿过别人的东西,更没有叫我去偷!自己做的过错,就得自己承受!
虽然我和姐姐,在伯娘家的前几年,白天有做不完的事情和任务,早上天不亮,就会被赶下床,甚至为了购物,牺牲了许多宝贵的睡眠,但夜晚,还是相当漫长。我们的夜生活,基本都是靠自己自理。即便在后来的几年里,进入石棉厂纺线,晚上也得熬到深夜,没有了睡中的活动,但仍有睡前的短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