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踏入森林,就如猛虎归山,立刻活跃起来。
不出所料,即使她小心翼翼,甚至蹑手蹑脚,那些小动物还都是望风而逃。楚歌奔走了半天,连个兔子尾巴都没瞅见。
而且,她将整片山几乎转了一圈,居然没有水源!哪怕一处小泉眼也没有。真是坑爹啊!
好在这个时节,山上还是有些野果子的,楚歌挑挑拣拣,摘了一些,吃进嘴里,还是嫌弃地皱起了眉头。
哎,实在不行,还是回思归园,那里好吃好喝好睡,还有绝世美男陪着。
不行,不行,想什么呢,怎么能如此堕落呢!
楚歌惨兮兮地坐在一块阳光普照的大石头上,头顶着用各色野花编制的草帽,脑中两个小人在欢畅地掐架。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啊啊啊!韩世龙,你个王八蛋!为什么要逮着本大爷不放啊,本宝宝可是宇宙第一遵纪守法的公民好不好?
楚歌日常问候韩世龙几万遍,等胃里的那阵酸痛缓了过去,随手拔了根茂盛的狗尾巴草叼在嘴里,起身继续觅食。
笑话!想她野外生存小能手,前世当年只有十五岁时曾经一个人在热带雨林生活了一个月,能被这一点困难打趴下吗?
她环顾安静如鸡,只有风吹树叶簌簌的森林,低头猛地瞅见脚边泥土里有个拇指大小的洞,懒怠的眉眼豁然一亮。
掏出兵工铲,蹲下身来,三两下就将那小洞给挖大,一只褐色还沾满泥土的蝉蛹就被楚歌给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