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清所说的“试法官”乃是大宋朝的一项司法制度。
宋朝的司法官在获得任命之前,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这个司法考试,宋人叫做“试法官”,由大理寺与刑部主持,两部相互监督,以防止作弊,并接受御史台的监察。“试法官”每年举行一次或两次,每次考六场,一天考一场,其中五场考案例判决,一场考法理。案例判决必须写明令人信服的法理依据、当援引的法律条文。如果发现案情有疑,也必须在试卷上标明。考官逐场评卷。考试的分数必须达到分我没有查到宋史记载,不知道总分是不是10分,且对重罪案例的判决没有出现失误,才算合格。
在这里要惋惜的提一下的是,可惜宋人开创的高度发达的司法体系,以及司法专业化的历史方向,并未为后面的朝代所继承,元明清三朝的司法制度,退回到非常简陋、粗糙的状态,如明代的府一级相当于宋代的州,只设一名推官助理讼狱,而清代则连推官都不设置,府县的司法完全由行政长官兼理。长官力不从心,只好私人聘请刑名师爷襄助。三侠五义中的公孙策,其实就是清代艺人根据当时的刑名师爷形象塑造出来,北宋并没有公孙策这一号人物,宋代的州府也没有所谓的“师爷”。师爷,是行政幕府制度发展到明清的产物,又称“幕友”。而宋朝恰恰是历史上唯一一个不设行政幕府的王朝军政幕府还有保留。恰如民国法学学者徐道邻先生所指出:“元人入主中原之后,宋朝优良的司法制度,大被破坏,他们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学,取消了刑法考试,取消了鞠谳分司和翻异别勘的制度。”
话说回来,石州目前并不算是规模很大,所以当置司、州院与司理院的推官判官考试不用赴京师,只是在当地考试即可,为了考试的公正性,京兆府派来人员监考。
韩清敢拿这件事大做文章,是因为他发现了这常言掌管的石州州衙里,并不是铁板一块。因为众口难调,一碗水根本端不平。许多推官或者目前依旧是准官吏,还在苦熬自己的试用期。
在大宋朝考中的进士,也不像有些戏中说的,一考中就授予官职,那些过五关斩六将,有幸考上来的准官吏,也都是从“习学公事”的“实习吏”做起的,等到补上缺额,才能算是端上铁饭碗,成为“正额吏”了。若是三年“习学”仍不合格,那就卷铺盖走人。
正因为如此,那些准官吏因为苦熬之后眼看自己仍旧无望转正,所以就对这常言一手遮天的做法颇为不满。韩清私下里找了几个当置司的候补推官或者判官,这些人都各有苦衷。
既然内部有分歧,那就好办了。现在在任的这些家伙,肯定是常言自己培植的,一个个对常言都是言听计从,所以不把韩清放在眼里。韩清要办的就是这帮家伙,要把这些人逐个清理掉。
就在韩清在石州忙着官场斗的这段时间,一个女人步入了京师开封的皇宫里,她是前宋皇后的妹妹,寇准的夫人。寇夫人之所以来京师,是要向摄政皇天后请示,寇准已经病死雷州,自古一来人们都是认为“入土为安”、“落叶归根”,所以寇夫人来京师是需要刘娥的恩准,批准寇准北还。
刘娥同意了寇夫人的请求!
但是万万想不到的是,专款的数额经过精确计算,只够到达洛阳!
是的,没错,是洛阳!
堂堂大宋朝,号称当时东亚最富,甚至实际上也是全地球最富的国度,给前宰相的最后一次旅差费居然缩了水。这事听着似乎令人难以相信,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变成了史实。如果有心打开大宋的版图看一看会发现,右下角是雷州,它向上偏左临近黄河时,就是开封,要再往左,拐个小弯才是洛阳。这个问题就令人玩味了,运费怎么会不够呢?如果论直线距离的话,到开封和到洛阳几乎没有区别,甚至开封更近。
其实只要稍微动一下脑筋,一切就都清楚了。在寇准当政期间,根本不把刘娥放在眼里,甚至经常放话,言必称那个村妇如何如何,这让刘娥心中早就买下了仇恨的种子。所以这次寇准灵柩北还的差旅费缩水,其实就是刘娥所做的决定:无论生死,寇准都别想再进京师!这也是给整个大宋官场的一个警告,在发配了活的丁谓之后,连死人也不放过。
她如愿了,这个大宋官场的反应非常乖,寇准就在洛阳下葬,这咫尺距离,运费的差价估计连寇准生前的一场夜宴的花费都不到,可就是没人敢掏这个钱。寇准的灵柩北上时凡所到之处皆哭声震天,寇准的棺椁经过荆州公安县今湖北公安时当地有一个习俗祭拜圣贤时要砍下竹子上面挂上纸钱插在道路的两侧以示尊敬。寇准的棺椁到来后老百姓就用这种方式祭拜他。寇准的棺椁离开后居民就把这些竹子收集了起来随便找一个地方掩埋了。结果第二年开春后这些竹子竟然长了出来形成了一片郁郁葱葱景象。见此情景荆州人大吃一惊他们认为这是寇准在天有灵护佑苍竹林。于是他们就把这片竹林叫作相公竹并在这里修建祠堂安置了一面寇准的神牌年年进贡岁岁祈福荆州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