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招惹事端,马可耸了耸肩,示意她继续享用午餐,随手拿了一袋原味薯片离开。
此时是正午的闲暇时光,在便利店的左上角,挂着一台打开的电视,上面正播放警局的通缉令。
一张还算清晰的照片,正是大闹百老汇的“角斗士”。
嗯,赏金五万美金!
便利店店员个大胖子,他看着这条新闻,幸灾乐祸的说道:“哈哈哈,这人还真是值钱啊,估计这个家伙在百老汇,当街杀了一个阔佬……”
对于中下层美国人民来说,不是大规模的死亡事件,就完全不能引起他们的恐慌,因为这些暴力事件,在他们生活中是随处可见。但是对于阔佬被杀的消息,一直都是底层民众们喜闻乐见的新闻,因为电视台的收视率可做不得假。
“结账。”
胖店员从电视新闻上,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一共五十七元。”
胖老板拿着伏特加,看了看马可展示的护照后,在知道他是个外国人后,果断把手中的烈酒给了马可。
叮铃铃!
门又被打开了。
“不许动!”
沉闷的声音,从兔子面具后传来,一个高大的身影冲了过来,双手拿着一柄来复枪,顶在了胖店员的胸口。
马可打量着这位劫匪,穿着白色的T恤,光着两个大膀子,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穿着嘻哈风格的大裤衩。他黑色的手臂上画着的,应该是帮会的火焰纹身,而脸上戴着一张小白兔面具。
而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矮个子,脸上戴着一张米奇的面具,斜挎着一个破旧的球包,手里拿着一只银色的手枪。
“把柜台下的枪拿出来。”戴着小白兔面具的黑大个焦急的说道。
胖店员乖乖照做,从柜台下拿出了,一把已经上膛的来复枪,丢在了对面的地上,不过他的脚已经踢在了桌下的报警器上,而警察们也会在十五分钟后赶到。
“很好,现金、香烟、烈酒……”
小个子沉默着,把收银台中的富兰克林一扫而光,又弯腰捡起了掉在地上的几张林肯,而后又拿了几条香烟和货架上的所有烈酒,直到破旧的球包被塞得满满的,小个子都有些拎不动了。
“该死的蠢货,丢掉这些该死的伏特加。”
“还有你,黄种人小子,把钱包给我拿出来,还有你背上的背包,我知道你们华裔最喜欢带现金了……”
黑大个发觉自己的这次劫掠很顺利,就转身把枪口指向了角落里的马可,叫嚣着让他拿出钱包,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马可放下装满商品的背包,双手稍稍的举过头顶,似乎在示意这个黑大个,自己正在掏钱包。
但是此时,除了马可,没人发现。柜台上摆放的一盒剃须刀片,不知在何时,被拆开了……
而马可的指尖,在下午的阳光下,折射出了一点寒芒。
就在两人准备继续洗劫马可时,他们听到身后传来了动静,还以为是店员不老实,准备反抗自己。
但是从他们背后,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女音。
“嗨,傻大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