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来说,这枚指纹无法与周伟的有罪从述对应上,不能做为认定周伟有罪的证据使用。
如果能够成功的排除这枚指纹,警方指控周伟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就只剩下周伟的口供和其他人的证言了。
可那些证言,没有一份可以证明周伟犯罪的。
这个情况让郝好内心很高兴。
现在不同于以前了,重证据轻口供已经成为上上下下的要求。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是不能认定嫌疑人有罪的。
把这个问题写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当然了,这个问题是否需要告诉检察院呢?郝好有些犹豫。
告诉了检察院,就意味阗告诉了警方。如果警方再“找到”其他证据,自己的发现和努力也就白白地浪费了。
如果现在不告诉检察院,等上了法庭,确实可以打主控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但检察院在庭审时有一项特权——撤回起诉。如果检察院在庭审时撤回了起诉,无论是退回警方进行补充侦查还是检察院自行调查,这都势必会延长案件的办理期限。
如果周伟真的是无辜的,他被无罪释放的时间将会被大大的延长。虽然可以获得更多的国家赔偿,但想来应该不会有人愿意在那里面待更长的时间吧。
纠结了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郝好决定下次去黄北市时还是在和那个叫侯勇的处长沟通一下为好。把人早一点放出来,也能体现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是?
继续阅卷。
郝好首先从档案袋中取出一张A4纸,这是上次会见周伟时画的一幅简板的郎山村地图,图上特别标注了两个地点。一个是发案的小超市,一个是周伟所说的打牌的地点。
然后从卷宗中开始寻找警方的调查笔录,他需要找到那些和周伟一起打牌的人的笔录,以确定周伟离开和归来的大概时间。
可惜,郝好没有去过郎山村,不知道这两个点一个来回需要多长的时间。
看来确实有必要去一趟郎山村的,郝好如是的想。先在工作日志中记上,再去平原时,跑一趟郎山村之事,以及要去郎山村的原因。
所有能看到的材料都已经看过了,只有一枚指纹、几份证言以及周伟的交待,没有凶器、没有血衣、也没有其他更可靠的证据。
这样的证据可以定案吗?
郝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也难怪有那么多的律师能够成功的做无罪辩护。
想来,警方也不是不想找到凶器和血衣之类的东西,只怕是没有找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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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郝好收起案卷材料,准备离开时才发现,此时办公室内早已经人去室空了。
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种,七八个未接电话堂而皇之的呈现在手机屏幕上。
刚才为了避免被打扰看材料,郝好专门把手机调到了静音状态。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电话打进来,他竟然一无所知。
打开手机看了看,电话全部都是父母打来的,从快八点的时候开始,想来是问他为什么还不回家吃饭。
这一想到吃饭,郝好还真的感觉有些饿了。
收拾好东西,关上灯,锁好门,下班回家,家里一定有父母为他专门留着的饭菜。
想起老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郝好感觉自己更加的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