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权利(1 / 2)进击的智械少女首页

想到这些,毛处觉得不能再把案子捂在自己手里了,必须要赶紧上报,寻求总队的帮助,同时也帮自己免责。他找到东海市总队陈副局长,报告了智械诈骗案的经过。

“你是什么想法?”陈副局长问道。

“我认为,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让案件搁置下去。”

“那要怎么推动呢?”

“我认为应该直接移交检察院发起公诉。”

陈副局长没想到会是这种建议,因为按照一般流程,要等到破案以后才会移交公诉的。他想了想问道:“可是现在还没抓到嫌疑人呢,难道你想建议检察院走缺席审判流程吗?”

“是的。”

刑事诉讼中的缺席审判,是在22世纪华夏刑事诉讼法中新出现的程序。专门针对无法抓获嫌疑人,而又必须要发起判决的情况。在这个程序中,被告人比正常程序多一次上诉的机会。

“可是以往的判例,至少要能够确认嫌疑人的身份,”陈副局长说道,“你也知道维尔京群岛的身份注册有多混乱,随便什么人交点钱就能注册个假身份。我就不相信真的有人名叫英雄。”

“不需要确定真实身份,我们只要符合司法程序,拿到判决,把公民财产物归原主就行了。”

陈副局长考虑了一会儿,问道:“小毛啊,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英雄真是一个智械,它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难道不是为了骗钱吗?”

“那它为什么要公布自己的账户呢?”

“也许是知道我们拿它没办法,故意想气气我们?毕竟是智械,谁知道它怎么想的。”

“不是的。我认为这个智械一定研究过我们的法律,它是希望我们判决它,现在我们的所有反应都在它的计算之中。”

毛伟平感觉自己的额头有汗在往下流。

“根据法律,智械是不能算作人的,我们可以像杀死动物一样地杀死智械而不需要负责,”陈副局长继续说道,“但是如果法院对它进行了刑事判决,那么就相当于承认了它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责任和权利相一致,也就承认了智械的人权,你明白吗?我们以后还能随意杀死智械吗?”

“可是,不还有智械处理条令吗?”

“那只是行政条例!而人权是受到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共同保障的。条例怎么能和这些上位法对抗?到了那个时候,即使不废止条令,它也没办法再执行下去了!”

毛伟平目瞪口呆。“那我们接下去怎么办?”他问道。

“哎,”陈副局长叹了口气,“事到如今,我们也是骑虎难下。我就豁出这张老脸,去和检察院的人说下,希望他们能够同意提起公诉吧。”

毛伟平觉得,这事就像一个庞大的漩涡,已经远不是自己一个小小的经济侦查处可以插手的了,他现在无比后悔当初没有把案件交给国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