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起风了,比起白天夜晚的温度要相差许多,风吹在身上凉飕飕的,不自觉的用双手抱紧自己。后悔走的时候没有将阿娘给的狼皮带上,有了狼皮披在身上回好过一些。世事难料,哪有那么多能让你后悔重来的事情,如果真的有,李振河最希望的就是不要娶妻,不要娶妻!谁想当莫家的女婿谁当去,爱谁谁去,老子不稀罕。
谁家娶了媳妇像他这般窝囊,不能打又不能骂,管天管地管自己不算,现如今连自己吃什么都要管。不就去你家拿了块肉炒菜吗,有必要摆一张臭脸给谁看。我呸!老子不吃了还不行吗!
想想心里的怒火难消,要是被村子里的那些好事之徒知晓,指不定如何编排李振河,恐怕各种各样的闲言碎语能将他淹没吧!当初成亲那天惹的不少人羡慕嫉妒恨,都认为娶了莫家的女儿,从此以后能过上好日子,一个一个的赶着杆子往上爬。巴不得李振河出点啥事,他们还是很乐意接收寡妇的,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新婚寡妇。
走在黝黑的山路上,手里没有任何照明的东西,摸着黑走下去。他不知道自己走到什么地方了,也不知道脚下的这条路会通向什么地方,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直走,不停走。丝毫不觉得累,反而越走越有精神,如同打了鸡血似的,一双脚变的不再属于自己。
不知不觉来到一片树林,夜晚的树林显的有些阴森鬼冷,耳畔不断的传来树枝沙沙的声音,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声怪异的叫声。像是什么鸟儿在叫,声音凄惨又渗入,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所到之处全部都是这种声音,仿佛怪异的鸟儿就在头顶盘旋着,伺机寻找着合适的事情,抓捕着自己的猎物。
“啊!”
天黑,看不清路,脑子里只想着往前走,脚底下有个大坑都不知道,眼睛望都不带望的双脚继续往前走,一不留神脚踩空了,摔进了大坑里。这一摔不要紧,直接把李振河摔的蒙了,扒在坑里半天没有回过神来,他还没有搞清楚为何自己会掉进坑里?
胡乱的在大坑里摸索着,天黑的缘故什么都看不见,在黑暗中适应了半天勉勉强强能看的见一点,不过眼睛里看的最多的颜色还是黑色。一抓一手的泥土,泥土比较松软,双脚踩在上面很快往下陷,不出一会泥土已经淹没到他的小腿肚了。照这样情况下去,再多待一会不得没过头顶。不能再这里继续待下去,得赶紧从这里出去。
坑比较大,加上夜晚视线不好,费了半天的劲也没能从坑里出去。弄得满头面脸都是泥,整个人就像是在泥里面滚过似的,和泥人没有什么区别。不上去不行啊,总不能在这里待到天亮吧,等到天亮了,恐怕自己真的会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泥人。
李振河才不想将小命交待在这里呢,他还要留着命出去,重新娶个诚心如意的媳妇回家,好好过日子呢。再生上几个孩子,平时可以带着孩子们出去放放牛,挖挖野菜什么的,一日三餐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在一起,没有什么比这个最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