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哟,还好,只是虚惊一场,我还真以为我要去会会看守所里面的人才了不过当知道自己不能够进看守所了,心里面怎么还有点失落的感觉呢?”
站在派出所外的陈小凡沐浴着金色的阳光,脑海中不由得涌现了诸多想法。
经过在审问室里半个多小时的战斗,伴随着那名被柳月安踢中下身、疼痛得晕了过去的小偷的醒来,陈小凡才正式摆脱了嫌疑。
好吧,也算是那小偷还有点良心,承认是自己偷走的柳月安的钱包,并且在被追逐、逃跑的过程中顺势将其放在陈小凡的裤兜里。
小偷之所以还保留着这份真诚或许是他想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积点福吧,哦不,准确来说是他想为自己积点福,让老天爷保佑他的某项功能还十分正常,能够繁衍出子孙后代。
嗯具体是啥功能想必各位也懂。
那位小偷就像是电影天下无贼里面刘德华饰演的角色,当考虑到后代的事情时才幡然醒悟。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小偷回头那自然是与后代有关。
不过整件事情还是透露着一点悬疑的色彩,那就是小偷在逃跑的过程中为何会将钱包顺势放进陈小凡身上呢?
小偷偷钱包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钱包里面的钱。
试问有人会将好不容易偷来的带着钱的钱包一同放到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身上吗?如果这样做了,那人又何必冒着被抓的危险去做这事!
这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白为他人做嫁衣?傻子才会这么做吧!
正常的逻辑显然应该是这样的小偷在被追逐的过程中为了显示自己的清白,会将钱包里的钱迅速取出来然后将钱包丢弃,或者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趁追逐之人不注意,将钱包丢到、藏到一个他之后能够返回来寻找的隐蔽地点。
这样就算是被追逐的人抓到了,身上没有赃物,哪怕叫来警察也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摆脱自己的嫌疑。
而且陈小凡又不是那小偷的同伙,小偷犯不着把赃物转移到一个认不到的人的身上吧?
如果说小偷是为了故意栽赃嫁祸给陈小凡,那么就更不对劲了。
首先他又不认识陈小凡,与陈小凡并没有什么恩怨,犯得着去栽赃嫁祸?
其次这家伙之后又坦诚相对,根本没有一点诬陷陈小凡为小偷的意思啊!
于是这起简单的偷盗案件仔细分析起来还真一点都不简单。
警察自然询问过小偷那么做的原因,得到的答案也是让人十分意外。
小偷说他也不知道在与陈小凡擦肩而过之时为何会突然生出将钱包放到陈小凡身上的想法,反正他那时头脑一发热,就顺势而为了。
警察也只能够认为当时小偷由于太过惊慌失措,在还没将钱包里的钱取出来之时就迫切想撇清自己的嫌疑,于是将钱包放到了陈小凡的身上。
得出了这个看似比较合理的结论之后,这起偷盗案件从发生开始仅仅用了一个多小时便完美告破。
自此,案件结束,陈小凡这个被连累的无辜之人也就安然无恙地放了出来。
至于那位小偷则自然会接受他那该有的惩罚,不过目前盗窃罪的一般起刑点是1000元,柳月安钱包里只有八百多,还未达到盗窃罪起刑点。
于是由于偷盗金额较小、被抓后坦白从宽这些情节,那哥们也就只是会被拘留一段时间而已。
还好柳月安心地善良,将追到小偷并且成功将小偷放倒的经历一笔概过,不然给小偷加个猥亵未遂甚至是强奸未遂,就不只是拘留几天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