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他是勇者,在魔力和灵性方面远不如魔法师和牧师,而翻译魔法单词对于非凡者来说又是极其消耗魔力的,如果没有自己制作的那些恢复灵性和魔力的药水,恐怕翻译完自己就已经昏倒在地了。
不过万事开头难,自己总算是走出第一步。
他仔细看了三遍翻译下来的文字。
大概知道了这本书该怎么用。
这本书前三页确实是写满了古魔法文字,但他后面的整整170页,都是空白的。
自己可以用羽毛笔将自己会的魔法咒语写在上面,然后将灵性与魔法书进行连接,直接默念咒语就可以在不用法杖的情况下使用魔咒。
当然,这些魔咒自己必须得会用,而且得搞清楚里面的奥秘。
想了想,他目前会三种法术,火球术,冰球术以及圣光术。
这是他使用生命水晶后,在教会的图书馆自学的。
他按照书上的指示,尝试着默念咒语并挥动魔法书,只见一道柔和的光芒从书中散发出来,形成一个光球悬浮在空中。
埃里克看着那悬浮在空中的光球,眼中闪过了一抹惊奇与喜悦。
这光球正是通过圣光术法术形成的光能量聚合物,而且这一次,他并没有使用法杖,仅仅依靠魔法书就成功施展出了法术。
“真的有用!”他忍不住低声欢呼,这魔法书太实用了,以后与的敌人交战的时候可以出其不意打出一发魔法制敌。
他接着尝试火球术和冰球术,同样都取得了成功。
每一次成功施展法术,魔法书都会散发出微弱的光芒,似乎在与他的灵性建立着更深的联系。
将这魔法书的几种用途全部开发到极致,埃里克笑着将它放到了桌子上,然后熄灭油灯在床上进行睡前的冥想。
……
第二天,埃里克在吃完早饭之后便收拾起了出发的行李。
这次他的目的地是永恒丛林,之前跟莎伦已经交流好了,她帮自己找到那位哥布林工匠,而自己准备钱和物品。
看着埃里克整好了大包小包,史莱姆巴迪疑惑的从埃里克特制的巨型老鼠洞中钻了出来,不解的看了他一眼。
“埃里克,你这是又准备干嘛去啊?”他疑惑问道。
“去丛林,找莎伦,我前不久跟她说好了,要去哥布林部落找工匠提炼枯萎凝胶。”
“那也不需要这么急吧?”
“我的心思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要加紧提升实力,应对之后即将到来的事情。”
“那你这还挺有先见之明的。”巴迪晃了晃头:“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
“可以呀,莎伦也好久没见你了,怪想的。”
埃里克笑着答应了巴迪的提议,一人一史莱姆离开了村子,踏上了前往永恒丛林的旅程。
路上,他们穿过了蜿蜒的小路,跨过了潺潺的溪流,一路上交谈玩乐,气氛十分轻松。
经过半日的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丛林的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