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校花今天穿着一袭淡雅的连衣裙,精致的面容上依旧清冷,举手投足间尽显“生人勿进”,以至于那些把目光聚焦在她身上的同学,都变得自卑了;
萧鱼幼作为盛达地产的千金小姐,一身奢侈品牌的装扮彰显不凡,明亮的眼眸里透着高贵与一丝灵动的俏皮;
沈雨烟一身普通T恤+牛仔的打扮,安静地坐在那里,却仿佛自带一种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气质;
陈楚楚穿着蓝色背带裙,睿智的笑容挂在脸上,一眼看去就知道她是学霸,但长相几乎不输坐在身边的其他三位。
这四位,无论在哪里都能担当起大女主的角色,吸引无数来自异性甚至是同性的目光。
“各位同学啊!”
隔壁高三(9)班的大圆桌,在宴会大厅的正中央,作为九班班长的林轩率先开腔了。
除了罗斯,林轩是学校里比较有名的风云人物了。
林轩清了清嗓,声音洪亮地说道:
“我先讲两句。咱们高中这三年,就像一场精彩又难忘的旅程,今天到这儿,算是到了一个站点啦。咱们从青涩懵懂一起走到现在,马上就要步入大学,走向更广阔的天地了,这是多值得纪念的事啊!”
好嘛,一说就是一堆废话。
不过还是有不少同学奉承地鼓起了掌,甚至大声叫好。
林轩是个富二代。
他的父亲原本是一个工地包工头,年收入不到一百万。
但幸运的是,他有一个从哈佛MBA毕业的小姨,前些年一回国,就当上了盛达地产的项目总经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后来他的小姨将盛达地产一些小型建筑项目,承包给他父亲,于是他父亲就从一个包工头,逐渐成为了一家建筑公司的小老板,年收入翻了近十倍。
每天上下学,他都是豪车接送,锃亮的黑色奔驰S级轿车一到校门口,就会引来不少同学侧目,穿的衣服也都是国际知名大牌的当季新款,手腕上还经常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仿佛在无声诉说着他的暴发户身份。
林轩在阿谀奉承声中,满意地端起酒杯,朗声说道:
“低调,低调。我先干为敬,希望咱们以后不管在哪儿上大学,都能顺顺利利,友谊长存!出去,不要忘了咱们的根,咱们是金华人!”
说完,他仰头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还眯起眼睛细细品味,以显示自己非常懂红酒,是个“高雅”的贵族人士。
暴发户总是喜欢装高雅,就像一些土老板,总喜欢在办公室里的书架上摆满书籍,尽管他们从来不读。
而林轩之所以装出一副“高雅”的样子,就是因为他听说,上个月罗斯给顾清薇送手机被拒绝,而拒绝的理由就是“庸俗”。
所以,林轩必须“高雅”。
因为他也在追顾清薇,而且好像从六年级就开始追了,追了整整七年。
今天毕业宴,他鼓起勇气准备好了一切,为向顾清薇表白,打算给她送上一份特殊的“高雅”礼物。
他整理了一下他的油头和领带,带着几个平日里追随他的小弟,走到顾清薇面前,微微弯腰,以极其绅士的姿态递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温声说道:
“薇薇,这是我特意为你寻来的拜伦勋爵诗集,限量版。据说在寻找这本诗集的过程中,有几个人因为各种意外而丧生。2012年,除了英国女王拥有一本,我手里的这本就是世界上唯二的一本了。希望你能收下它。”
“不。”
顾清薇淡淡地瞥了一眼礼盒,眼神清冷得如同一汪寒潭,没有丝毫波动。
林轩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原本高高扬起的手尴尬地悬在半空,手中的诗集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块烫手山芋。
不是,你不是喜欢高雅吗?这么珍贵的诗集你不要?
他看向身后正在看着自己的小弟,以及周围吃瓜的同学们,心中略微升起一丝尴尬和挫败感。
他想要挽回些许颜面,于是强装镇定地面向校花身边的萧鱼幼,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车钥匙,带着明显的讨好,说道:
“呦呦,我听说你考驾照了,今天开车过来了吗?我这是一辆白色的宝马mini,适合你们女孩子开,就当作是给你的一点小礼物,感谢盛达地产一直以来在业务上的照顾。”
林轩知道,盛达地产集团可以说是自己家的衣食父母了,萧鱼幼作为盛达地产董事长的千金,自己肯定高攀不上。
这也是他只能追顾清薇,而不敢追萧鱼幼的原因。
现在他给顾校花准备了礼物,她的闺蜜当然也不能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