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碎的纸张像落叶般飞舞,但他丝毫没有想起任何灵感,反而感觉自己的感官正在逐渐麻木。
已经是第十次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些写作素材,却怎么也写不下去。
仔细想想,这也在情理之中。
“曾经统治整个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却被一个乞丐给灭亡了。”
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素材,但问题是……他对蒙古帝国几乎一无所知。
他们住的是帐篷还是房屋?从基本的阶级制度,到他们喝的是马奶酒还是葡萄酒,这些他都不知道。
必须具备基础知识才能在脑海中构建画面,然后将画面转化为文字,再按照文学规则进行排列组合,才能构成一部小说。
“我怎么会连这些基础的东西都忘记了?”
亚瑟·柯南·道尔看着如同白色地狱般空无一物的纸张,陷入了沉思。
这空白的纸张虽然小到可以用双手完全覆盖,但却同时像世界上最大的迷宫一样。
真是奇怪。
他不是在创作自己讨厌的《福尔摩斯》时,一天能轻松写出三千字左右,拥有惊人速度吗?
可现在呢?别说三千字了,就连三个字也写不出来。
曾经像瀑布般倾泻而下的钢笔墨水,如今却像神话中的干旱一样枯竭,流畅挥动的腕部也变得像被石头压住一样沉重……简直是能写出一个字就万幸的程度。
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明明非常喜欢,非常热爱历史小说,为什么连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不,更正一下,亚瑟·柯南·道尔其实已经知道原因了。
是因为恐惧。
“我写了这个,真的能超越自己吗?”
作为推理小说作家的亚瑟·柯南·道尔,对于作为历史小说作家的自己来说,是比任何人都强大的敌人,也是无比憎恨的对象。
更何况他已经失败了四次。
跌倒一次再站起来,这叫挑战。
跌倒两次再站起来,这叫勇气。
跌倒三次再站起来是毅力,那么,跌倒四次之后再站起来又是什么呢?
亚瑟·柯南·道尔不得不苦苦思索。
将这称之为不屈不挠的精神……难道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错觉吗?难道自己只是在逃避知道答案是固执(我执)的事实吗?
“呼……!没办法了。”
亚瑟·柯南·道尔深深叹了口气,决定暂时休息一下。
写不出来的时候就写不出来。
学医的时候也是这样,这时候应该尽量远离,从头再来。
必须找回初心。
“嗯,时间过得真快。”
约定好的时间快到了,那是他交给那个东方青年纸条上写的时间。
不知道那个青年会不会来,但还是先等一等吧。
好吧,既然这样,那就见见那个青年,让清新的东方之风吹拂一下我的头脑也不错。
这么想着,他起身时,目光偶然瞥见了放在关着的书房门前的东西。
“嗯?那是……”
那是一本杂志。
而且是一本非常熟悉的标题和样式的杂志。
《斯特兰德杂志》。
连载合同已经终止,没必要再寄来了,但纽恩斯公司却像是在挑衅一样,不断地寄来一本又一本。
“哼。”
这东西现在已经成了又爱又恨的对象,但亚瑟·柯南·道尔作为一名忠实读者,却无法放弃它。
而且,这次的封面与以往完全不同,看来是新作品要连载了。
而且还是一部相当值得期待的作品。
“上一期完全没有这样的迹象……”
不知为何,他那独特的求知欲被某种阴谋的味道刺激了。
就在他兴致勃勃地翻阅杂志的那一刻。
“……汉斯尔?”
意想不到的笔名让亚瑟·柯南·道尔不禁感到困惑。
当然,在这个时代,杂志独家签约的概念还不存在。
亚瑟·柯南·道尔本人也偶尔会在《圣殿酒吧》上发表一两篇未收录在《福尔摩斯》中的短篇小说。
但这部作品显然超出了这个范围。它更换了封面,并以阴暗而富有氛围的插图吸引眼球,展现了巨大的变化。
是的,就像要更换招牌作品一样……
怀着这样的疑问,他开始阅读《破晓使者》。
这……
亚瑟·柯南·道尔不禁大吃一惊。
虽然以前也出现过,但汉斯尔这次又带来了完全不同风格的作品。
“这次是……哥特小说吗?”
不,说它是哥特小说,阴郁感又略显不足?
怎么说呢……感觉像是将哥特小说、推理小说和12世纪骑士文学混合在一起。
既不是像《彼得·潘》那样的童话故事,也不是像《文森特·比利尔斯》那样包含教诲或社会批判的书籍。
“居然能不断创作出如此不同的作品。”
如果说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每个类型都非常激进。甚至连如此不同的作品,都能将自己的风格融入其中,然后随意地抛出来……
“某种意义上来说,真是令人羡慕啊。”
他努力压抑着刚才折磨他的、悄悄抬头的阴暗情绪,开始查看内容。
“嗯……”
没过多久,他就沉浸在了文字的海洋中。
它拥有像《彼得·潘》那样易于理解的魅力,拥有像《文森特·比利尔斯》那样容易让伦敦市民沉浸其中的结构,并且拥有前两者所不具备的本格派动作剧的新鲜感。
“……推理方面有点模糊?”
当然,就推理而言,事件的进展和过程过于简短和单调。
“因为卡尼斯夫人的衣领上粘着伦敦鸽子的羽毛,所以知道她是狼人?过程不错,但在这里,应该在和夫人短暂同行时,补充羽毛的含义和技巧,给读者留下猜测凶手的空间,在好奇心达到顶峰时,再给出答案。这样一来,寻找凶手的乐趣就会荡然无存。汉斯尔,难道没看过推理小说吗?”
“不,不是这样的。他确实抓住了推理的基本步骤和紧张感,他也很好地利用了伏笔。这是对该类型不了解的人很难做到的。”
同时,他脑海中的笔记上的句子被修改了。
——汉斯尔可能看过很多业余小说。
但如果是这样,就更令人费解了。
“为什么,要这样写?”
这部作品自然地违反了推理小说的禁忌。
不仅使用了超自然的手段来解决案件,而且更注重动机而不是手法。
就好像,他从一开始就把推理当成是吸引这个世界的读者,激发读者紧张感的一种“工具”。
“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想的……这种方法真是奇特,框架完全被打破了,就像疯子的作品一样。”
人打破既有框架并非易事,即使是杰出的人物也是如此。
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人都是基于自己的经验来观察和思考世界的。
人类能理解鸟类如何感知翅膀末端的羽毛或如何摆动尾巴吗?
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可能的话,那这个人要么是打破了这种框架的疯子,要么是“体验过”完全不同新框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