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这不叫好色(1 / 2)盛年再重来首页

第二天周日,大家果然都瘫了,哪怕睡醒也不起床,整个308宿舍静悄悄的。

陆长歌抬头探了一眼,发现只有程永义一直在拿着手机聊天,不时的还要发出一声轻笑。

接着他歪头看了看,发现李鸣也醒了。

李鸣还伸手敲了敲床板,他上面是秦俊。

秦俊打出一个'OK'的手势。

两人像是很有默契一样,突然间李鸣就说,语气特一本正经,“哎,老秦,下周咱再和407约一次吧?”

“我觉得可以。安一欢这姑娘挺有意思的。”

果然,

程永义马上就有动静,“等会儿,等会儿,你们这聊的什么天啊。还有老秦,你整晚和安一欢说过几句话你就有意思?”

“哈哈哈。”

陆长歌、李鸣和秦俊同时大笑起来。

其实事情倒不是很好笑,是他们心有灵犀的捉弄到程永义比较好玩。

程永义经历最初的错愕之后也马上反应过来,然后捂着脑门无奈咒骂,“妈的,着了你们的道。”

“怪我们嘛,看看你昨晚的丑态吧!”秦俊批判道,“恨不得安一欢就你干嘛你就干嘛。再说,你不是盯着那个新疆姑娘的吗?”

“这不是乖宝宝谈腻了嘛,我想换个热烈火辣的,刺激!”

他下铺的汤怀成挖苦道:“听听你这话,还说我比色,咱俩最多半斤对八两,反正都不是好人。”

“哪个敢说自己是好人啊?”程永义问。

陆长歌插话说:“男欢女爱很正常,没什么好与不好。喜欢又没有罪。”

更何况,还是大学里这种相对单纯的喜欢。

不过,除了程永义,其他人都没什么动静,配对率着实一般。陆长歌原以为那个拜合提古丽那么好看,会有人发起进攻,没想到回来以后根本没有人提到她。

或许这也和注意力的转移有关系,

作为大一新生,他们对什么都感兴趣,其中首屈一指的当然就是参加社团。

李鸣比较外向,爱找人侃大山,已经去校学生会面试去了。

汤怀成这个壮实的山西人热爱运动,奔着篮球就去了。

程永义喜欢卖骚,明明不会弹吉他,还非要去报名吉他社。

惠传坤也喜欢挑战自己,跟熟人说话都很少的人,非要去辩论社,说有利于自己学习和成长。

秦俊自然还是最特别的一位,他加入了青马会,也就是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除此之外,他唱歌好听,而且小时候经过专业训练,所以又加入了大声唱音乐社团,还报名了校园十大歌手歌唱比赛。

李鸣则在加入校学生会之后带回一个更确认的消息,也就是陆长歌之前注意到的95周年校庆活动。

他说学生会那边已经计划在制定庆祝方案,而且指名道姓的跟陆长歌说,“陆哥,你这次绝对跑不掉,虽说现在方案没有完全定,但是每个系要组成方队齐步走,是肯定的了。”

陆长歌道:“那也不是人人都要上的吧?全校那么多学生呢。”

“全是大一学生上,轮到你的概率很高啊,你不胖不瘦,身材匀称,多适合。”

惠传坤看起来也苦恼,“为什么都大一啊?”

“因为大一学生有新鲜劲呗。”这一点陆长歌倒是知道。

“估计也就稍微训练一下,到时候走一下就行。”

汤怀成问:“那咱系举旗的系花定了吗?”

“估计就是4班的崔兰霞,但她也不是啥系花,反正我不认。”李鸣言道。

陆长歌也见过这个女生,模样么算是还可以的,个高脸白,就是上下半身的比例不是很好,反正看人吧。

就像汤怀成说的,有的人注重触觉,有的人要视觉刺激。

大一的上学期就是这样纷繁嘈杂,学校的什么破事都弄到大一新生头上,反倒是课真的上的不多。

陆长歌和那个学姐余娜还有联系,上次他提了一嘴,要她帮忙推荐几个社团,以满足学校的要求。

她还是蛮给力的,最后给陆长歌找了三个,任他选择其二,都很奇葩。

一个叫早睡早起协会。去年刚刚创办的,起初是因为有个女生特爱熬夜,她为了治愈自己这个毛病,就创办了该社团,自律、向上,学校没有理由不允许,而社团的一帮人最大的活动就是早起签到,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