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九月份已经是夏天的尾巴,但益城下午的气温依旧逼近四十度,也不知道是不是全球变暖的缘故。
在这样的阳光下,傻子才会乖乖军训。
下午,和叶佩璇一起吃过午饭,回寝室休息了一会儿的姜扬,来到男生方阵跟教官请假。
理由是中暑。
黑脸教官通情达理,准了假,让他在树荫下休息。
姜扬双手枕在脑后,悠然地倚靠着身后葱郁的大树,看着操场上的其他爷们儿在烈日里流汗。
距叶佩璇将他叫醒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他已经逐渐接受重生这个事实。
盛夏的微风不时拂过脸颊,姜扬闭着眼,心中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要钱有钱,要老婆有老婆,还有三两知己的他,并不渴望重生。
主要是重生回来干嘛?
他的青春又没什么遗憾……
呃,如果不算没能圆满的初恋,确实是没什么缺憾。
嗐。
算了。
既来之,则安之。
向来豁达洒脱、乐天知命的姜扬睁开眼,俊朗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
2013年,正是各行各业腾飞的好时候,赚钱的方式多如牛毛。
就算他懒得苦哈哈创业,也能凭借超越时代的认知搞搞投资,赚得盆满钵满。
毕竟,看历史远比看未来要更加清楚。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
耳边传来清脆的口号声,姜扬看过去,是一个女生方队踢着正步从面前经过。
其中,不少姑娘都多看了他几眼,估计是在想,哇,我们学校原来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吗?
从小到大没少吃到颜值红利的姜扬饶有兴趣地观赏女孩子们踢正步。
不过可惜,宽松臃肿的迷彩外套下,看不出身材。
略微压下的帽檐,挡住了容貌。
十八岁的少女,应该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景色。
就是可惜,当年……哦不,应该说前世,自己的时间被叶佩璇占得太满,根本没精力去谈一段校园恋爱。
还是后来毕业,才和之前认识的一位大学学姐双向奔赴,将初恋交代出去。
都说没谈过恋爱的大学是不完整的大学,想想还真是遗憾。
想到这儿,姜扬不禁有些埋怨叶佩璇。
他长得好看,家里有钱,爱社交,会弹吉他会唱歌,打得一手好篮球。
按理来说,以他这样的条件,本应能在大学乱杀。
却偏偏因为叶佩璇这娘们儿,导致他没法体验大学校园里的各种美丽风情。
姜扬仔细扫视附近的女生方阵,搜寻有没有合乎审美的猎物。
既然已经回到肆无忌惮的青春年少,索性就在提前实现财务自由的同时,顺便体验体验大学校园里的青涩恋爱,找一找传说中和心爱姑娘逛校园的快乐。
莫名有点激动兴奋,姜扬想抽一支烟,只是摸遍口袋,才发现既没有烟,也没有火,只能作罢。
差点忘了,自从高三那年抽烟被叶佩璇告状后,自己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买烟。
哎呀,这娘们儿真是越想越讨厌。
不过自己骨子里也是贱,前世这娘们儿出国之后,自己居然还会觉得哪哪都不习惯,想念得慌。
“又偷懒?真不怕军训挂科?”
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姜扬都没注意到,叶佩璇不知何时拿着两瓶冰镇运动饮料出现。
“你不也跑来偷懒?”
姜扬拿过一瓶饮料,大口喝了起来。
“我是怕某人渴死。”
叶佩璇在姜扬旁边蹲下,露出小腿处的白皙肌肤。
这娘们儿真是一身白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