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章 葬法(1 / 2)风水卜卦首页

葬法倒杖

《撼龙经》专言山龙脉络形势,分贪狼、巨门、禄存、文曲、廉贞、武曲、破军、左辅、右弼九星,各为之说。

《疑龙经》上篇言干中寻枝,以关局水口为主。

中篇论寻龙到头,看面背朝迎之法。

下篇论结穴形势,附以疑龙十问,以阐明其义。

《葬法》则专论点穴。

有倚盖撞黏诸说,倒杖分十二条,即上说而引伸之。

附二十四砂葬法,亦临穴时分寸毫厘之辨。

案陈振孙《书录解题》有《疑龙经》一卷,《辨龙经》一卷,云吴炎录以见遗,皆无名氏,是此书在宋并不题筠松所作,今本不知何据而云然。

其《撼龙》之即《辨龙》与否,亦无可考证。

然相传已久,所论山川之性情形势,颇能得其要领,流传不废。

亦有以也。

旧本有李国木注并所附各图,庸陋浅俗,了无可取。

今并加刊削,不使与本文相溷焉。

(唐)杨筠松

认太极

穴场金鱼水界。

圆晕在隐微之间者,为太极。

上是微茫水分,下是微茫水合。

合处为小明堂,容人侧卧,便是穴场。

有此圆晕则生气内聚,故为真穴,立标枕对于此而定。

无此者,非也。

若晕顶再见一二半晕如初三夜月样者,名曰天轮,影有三轮者,大地也。

分两仪

晕间凹陷者为阴穴,凸起者为阳穴,是谓两仪。

就身作穴者为阴龙,宜阳穴;另起星峰作穴者为阳龙,宜阴穴,皆有饶减。

或上截凸起,下截凹陷,或下截凸起,上截凹陷,或左右凹凸相兼者,为二气相感,则取阴阳交媾之中,升降聚会之所,不用饶减。

求四象

四象者,脉息窟突也。

脉是晕间微有脊,乃少阴之象;息是晕间微有形,乃少阳之象;窟是晕间微有窝,乃太阴之象;突是晕间微有泡,乃太阳之象。

四象作居,葬有四法:脉穴当取中定基,息穴当剖开定基,窟穴当培高定基,突穴当凿平定基。

倍八卦

脉缓者,用盖法:当揭高放棺,以盖覆为义;脉急者,用粘法:当就低放棺,以粘缀为义;脉直者,用倚法:当挨偏放棺,以倚*为义;脉不

急不缓而横者,用撞法:当取直放棺,以冲撞为义。

已上四法,高山阳龙用之。

息之缓而短者,用斩法:当近顶放棺,以斩破为义;息之不缓不急而长者,用截法:当对腰放棺,以裁截为义;息之低者,用坠法:当凑脚

临头放棺,以坠堕为义。

已上四法,高$山阴龙用之。

窟之狭者,用正法:当中心放棺,以中正为义;窟之阔者,用求法:当迎气放棺,以求索为义;窟之深者,用架法:当抽气放棺,四角立

,以架阁为义;窟之浅者,用折法:当量脉放棺,浅深中半,以比折为义。

已上四法,平地阳龙用之。

突之单者,用挨法:当*实放棺,以挨拶为义;突之双者,用并法:当取短放棺,以兼并为义;突之正者,用斜法:当闪仄放棺,以斜仄为义;突之偏者,用插法:当拨正放棺,以栽插为义。

已上四法,平地阴龙用之。

盖者,盖也,有如合盆之形。

盖之脉自坤而见于乾,盖之法自乾而施于坤,垢复之妙存焉,天地之精见焉。

顶薄则舍之,切勿疏略,慎毋苟且。

盖小盖大,则伤其元气;盖大盖小,则闭其生气;盖上盖下,则脱其来气;盖下盖上,则失其止气;盖左盖右,或犯其剥气;盖右盖左,或

受其冷气,纵得龙穴之妙,必遭横来之祸。

顶薄舍盖云者,舍之不用,非舍上就下、舍高就卑之谓也。

此以作穴言,彼以审穴言,意义自别,穴法不殊,略有差池,难致效验。

粘者,沾也。

如沾恩宠之义。

粘之脉自来而止于止,粘之法自止而止于尽。

施承之道,攸存化生之意,将着下薄莫粘焉。

理法少差,天渊悬隔。

粘上粘下,则脱其来气;粘下粘上,则犯其暴气;粘右粘左,则失其正气;粘左粘右,或投其死气,纵得砂水之美,终是或承之羞。

下薄莫粘云者,弃之不用,非弃低取高、弃下取上之谓也。

苟粘之真的,虽下临长江大河,亦为无碍。

工巧岂有下薄弃粘之理乎?倚者,依也,如依居之义。

倚之脉自上而冲于下,倚之法自偏而傍于正。

傍栖之形既成,变化之道自现。

倚左倚右,或受冷;倚右倚左,或犯刚;倚上倚下,谓之脱脉;倚下倚上,谓之冲杀,纵得局面之奇,必见衰凌之患。

本与挨法相似,但挨法施于突之平,倚法用于脉之直,天精天粹之机,至密至微之理,非上智其谁能知?撞者,抵也,如抵触之义。

撞之脉自斜而就于正,撞之法自正而就于斜。

斜来之脉既专,专一之情可见。

撞上撞下,则气从上止;撞下撞上,则气从下出;撞重撞轻,则生气虚行;撞轻撞重,则生气太泄,纵得来脉之真,终失正脉之吉。

本与插相似,但插施于突之傍,而撞施于脉之斜。

一毫钎里之远,江河几席之间,不可不察。

斩者,断也。

斩窃其生气,生气见于息之横。

高不可侵顶,顶晕薄也;低不可近足,足底寒也。

是以斩上恐失下,斩下怕失上,斩左右恐失中心,斩中心恐失左右。

细观息象明白,次观穴情的当,然后以斩法施之,则上下左右自成体段。

然息则体之微也,斩则用之广也。

若不细察,遽尔投棺,则生气受伤,子母遭挫,纵得包藏之固,终非可久之道。

且息象用斩,其息必小,小则难以投其大;斩施于息,其茔必大,大则难以容于小。

必极到之理能明,斯中和之义自见。

截者,剖也。

剖辟其生气,生气露于息之直。

高若侵巅,谓之剖首;低若站麓,谓之剖足。

是以截上恐遗下,截下恐遗上,截左恐失右,截右恐失左。

呵气而成,谓之一息。

一息既成,贴于穴体。

穴体微茫,切勿轻举。

斩之息,多土意;截之息,多木意。

横土用斩,截尽生意;直垂用截,接尽生意。

势不相侔,作用过迥异。

若不细玩,遽而轻投,则体用两伤,生气破泄,虽有美润之玉,恐损雕琢之手。

大抵脉息之穴,不可双葬。

正谓宁失之小,莫失之大。

此方极当。

吊者,悬也。

悬提其生气,生气直奔入于息下,上不可过高,恐漏其气;下不可过低,恐犯其气。

一阴既息,诸阳来复,半在息体之足,半在息体之衬。

气交感而成形,形既完而成穴。

左右自无可混,上下最宜斟酌。

若不细用心思,则首受杀伐,足践风寒,左右虽有缠绵,本主自难抵敌。

大抵与粘相似,但粘乃吊之垂,吊乃粘而起,因材施用之道。

量职官人之义,须当此处辨之。

坠者,落也,堕落其滴露。

生气既完,如果脱蒂。

上不可顶脉而扦,下不可离脉而作。

顶不离弦,来意专一;足不离褥,生意直遂。

息体丰盛,褥弦展转,穴星轩昂,吐出泡脉。

坠左则就于偏枯;坠右则入于偏驳;坠下则来而不来;坠上则止所非止。

须审吐落之情,并依坠落之法,若有怠忽,必失本体。

亲上要退其刚硬之枯,就下要舒其呼吸之气,高不如吊,低不如粘,是为得之。

正者,整也。

整肃其身体,收敛其精神。

窟象既小,生气初凝,过于大,未免伤其元气之真;入于深,岂不伤其细嫩之体?损其元气,则精神不足;坏其细嫩,则本体不完。

古今葬者虽多,未必尽晓此法。

是以地吉而人不吉,地美而人不美也。

亦有上下之误,岂无左右之偏,阴阳妙合,归于中正之天。

刚柔相济,止于中正之地。

三分损益,一理推行,自然吻合。

求者,度也。

量度其大之止,追求其止之真。

窟象既大,生气弥漫,过于大则气流而不专;过于小则气游而不息。

流而不专则度之未真;游而不息则求之未切。

虽见窝象,分明下穴,百无一发。

是能求之于穴,不能求之于求也。

亦有高低之错,岂无浅深之差。

一真吐露,六义均停,一见了然,五行自着。

上不容下,下不必上,斯义得之。

架者,加也。

加加于木,故名曰架。

窟象既深,下藏阴杀。

上而畏风,故气聚下;下而畏湿,故气泊上。

下上受敌,故气凝中。

失之于上,难免暴败之祸;失之于下,必受阴消之患。

故当度其乘气之源,定其止聚之基。

须先用木以渗其凶暴之情,然后加棺以颛其融溢之气。

水性就下下之阴杀,见木即消;阴杀侵上上之暴气,遇风即散。

生意不穷,嗣续蕃盛。

若执夫窝不葬心之说,是未明通变之方者也。

又有一法:破土尺余,四角立石,架棺六合,打墙培土。

此须玄武、高龙、虎压乃可尔耳。

天地玄机,由人干运,须凭目巧,总在心灵。

折者,裁也。

以斤裁也,以斤裁物,故名曰折。

窟象既浅,四顾茫然。

立于上,须要砂水均应;立于下,须看龙虎相登。

若无包藏,则杀乘风旺;若有风杀,则气随风散。

风旺则杀愈炽,气散则杀愈侵。

故生气之避杀气,犹君子之避小人,须审其出彼入此之真机,预究其参前倚后之大势,折中其上下,分按其左右。

深不过五,浅不失一,而折之义详矣。

大抵正与架相似,而正则架之深;折与求相似,而折则求之阔,同而异,异而同,少有差殊。

则施于甲者不免施于乙,用于丙者不免用于丁,欲求福祉,恐难致验。

挨者,傍也。

傍切其生气。

突象既彰,阴脉单现,渺茫无际,恍惚无栖。

无际则居止难定,无栖则捉摸难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