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章 珍草堂老板被活活打死,常声拿亲生孩子换损坏内脏(2 / 2)穿越女儿国同时娶八个老公首页

在此之前,我所见多是那神秘深邃的玄色呢。”

我瞪大了眼睛,目光紧紧地落在郑爱赤身上那件引人注目的红衣之上,心中不禁暗自惊叹。

只见郑爱赤身着一袭火红的长袍,那鲜艳的色彩仿佛燃烧着的烈焰。

在这略显暗沉的环境里显得格外耀眼夺目。

与周围常见的玄色服饰相比,他这身装扮无疑是独树一帜、与众不同。

这时,一旁的棱镜正全神贯注地盯着余皓伦写字。

听到我的疑问后,稍稍抬起头来,认真地解释道:

“魂兽国向来以玄色为尊贵之色,但其他颜色的衣裳也并非罕见。

郑爱赤来自辛国,而辛国人素来喜爱艳丽明亮的色彩。

所以这套红色的衣裳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说完,棱镜便又将注意力转回到余皓伦的字上。

郑爱赤似乎察觉到了我对他衣裳的关注。

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十分自豪地说道:

“这套衣裳,清泞,我可是非常喜欢呢!

它的颜色就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焰一般鲜艳热烈。

穿上之后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的感觉。”

说罢,他笑得越发灿烂起来,那笑容如同春日暖阳般温暖人心。

就在此时,一名伺候的奴婢缓缓走到书房门口,轻声说道:

“太子殿下,晚膳已经准备妥当,请您移步前往用餐。”

随着她话音落下,一股淡淡的饭香悄然飘进了书房之中,引得人食欲大动。

“好。”棱镜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哈哈哈,可以吃饭了,余皓伦,赶紧的,别写字了,吃好吃的去。”

郑爱赤听到吃饭,他开心的笑着,赶紧催余皓伦放下手里的笔,一起吃饭。

我们四人围坐在饭桌前,余皓伦瞅着我,郑爱赤眼里只有桌上的饭菜。

我发着呆恍惚之间,穿越到这里已经过去不短的日子,不晓得还要继续待多久。

棱镜吩咐奴婢给我们拿来酒水,准备好好喝一杯。

“棱镜,那个叫常声,开吃人肉店的,现在怎么样了?”我吃了一口小青菜,又吃了一口米饭。问棱镜吃人的变态的情况。

“嗯,他还被关押,审讯,那个叫常声的……

他实际年纪的确已经有一百岁了他一生都在追求长生。

的确吃了不不少人肉,专门喝幼童的血,吃幼童的肉。

他亲自招供,说拿自己的亲生骨血来换掉他体内坏掉的内脏。

医师鉴定过,他说的,全都是真话,他身上留下的伤,清晰可见……”

棱镜话说完,与余皓伦碰杯,仰头将酒水一饮而尽。

“常声是畜生吗?不仅吃人肉,喝人肉……

连自己的骨血都不愿放过吗?好可怕的人。”

郑爱赤抱着自己的碗,埋头干饭,可听闻常声的所作所为,也不免骂他是畜生。

“哼,他才不会认为自己是个畜生呢!”

棱镜话一出口,脸上便浮现出深深的厌恶与愤怒之色。

“牢狱当中的几个彪形大汉手持着粗重的鞭子。

毫不留情地抽打着被绑在柱子上的常声。

然而,常声即便是遭受如此酷刑,那人却依旧面不改色,甚至还口出狂言:

“这能怪得了谁?要怪就只能怪这该死的干旱天气!

大家都没有吃喝的东西,难道我们就要活活饿死吗?

吃些人肉、喝点人血又怎么了?”

说到此处,棱镜不由得握紧了拳头,咬牙切齿地道:

“常声此人心肠歹毒至极,简直就是坏到了骨子里,根本无药可救!”

说罢,他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地将杯子放在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余皓伦静静地听着棱镜的讲述,始终一言不发。

待棱镜话音刚落,他缓缓地站起身来。

给自己也倒满了一杯酒,然后走到棱镜身旁坐下,语重心长地说道:

“是啊,这世上的人形形色色,有的人为了一己私欲而去欺骗、伤害他人。

这种行为纯粹是出于他们本性中的恶。

但也有一些人之所以会选择欺骗,或许真的是迫于无奈之举。

只是……像常声这样丧心病狂之人,他怕是早已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良心吧。”

说完,余皓伦深深地叹了口气,目光不经意间扫过我的脸庞。

但仅仅只是一瞬间,很快,他便把自己的目光又给收了回去。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之前在一本书上看过。

书里说,常声拿自己孩子的内脏换掉坏掉的内脏。

这种办法,专业术语叫:器官移植。

他喝人血的方式,肯定不是用嘴喝血吧?

指不定,他将血型匹配的幼年血,直接换到自己身上去。

要不然,他怎么可以让一百岁的身体,维持成我们看到的,不老的摸样呢?”

我听着他们说的话,这些和我穿越之前。

那些“吃人”的有钱人,其实没有多大的分别。

新闻都说过,一帮子有钱有势的人,专门匹配合适的器官。

我记得一位年迈的医学老爷爷,一段公开曝光的视频里不是说过。

发明脑死亡概念的目的,就是为了合法的获取器官。

因为器官移植只能在活着的人身上,将内脏器官取出来,死掉的尸体是没有用的。

像常声一样,为了自己的长生不老,果然会使出各种可怕的手段。

即便是吃人肉,喝人血这样恐怖的事情。

只见郑爱赤那张圆润的脸庞缓缓地从饭桌前探了出来。

并非是由于他已经饱腹,而是此时身旁的婢女正小心翼翼地为他添饭。

趁着这短暂的间歇,他那充满好奇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我的身上,开口问道:

“清泞啊,瞧你如此痴迷于书籍,可真是令人钦佩呐!

只是,像这般模样的书册,我怎地从未曾目睹过呢?

莫不是这乃是出自你们女儿国的顶级珍藏么?”

听闻此言,我微微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尚未及答话,一旁的棱镜便忙不迭地插话道:

“嗯嗯,清泞所言极是,这番论调实乃我前所未闻。

当真是别出心裁、新奇至极啊!余兄,你意下如何呢?”

说着,他一边向余皓伦投去征询的眼神。

一边端起酒杯与余皓伦碰了一下,而后仰头一饮而尽。

余皓伦微微颔首,表示认同,缓声道:

“殿下所言甚是,此种奇书,在下亦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然而细细想来,其中某些道理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处。”

言罢,他再次将手中的酒杯斟满,与棱镜相视而笑,继而开怀畅饮起来。

“清泞,你看看,余皓伦和棱镜一起出去了一趟而已,棱镜喊他余兄了。

还有,你们两个一起喝酒,为什么不带着我呢?我其实也很喜欢喝酒的。”

郑爱赤真的是个直接的性子,根本不会绕弯子的那种,也挺好的,因为我也同样感到疑惑。

“我喊他余兄,是因为他比我大,而且……

我们也共患难过,我喊他一声余兄,也是理所应当的....

没想到你也喜欢喝酒,好,来来来,我和余兄一起给你敬酒,可好呀?”

棱镜听了郑爱赤说的话,他立马解释,然后拉着余皓伦一起给他敬酒。

“这还差不多,这杯酒,是你们欠我的,来,一口闷了!”

郑爱赤很豪爽,他这才笑着,喝掉他们二人主动给他敬的酒水。

“清泞,我们喝一个吧,毕竟,人生实在太无常了。

那日见过的珍草堂店家,明明还活着的人,现在不已经死掉了吗?

所以,我们好好喝一个。也算我为自己曾经做的,给你赔个不是。”

余皓伦刚倒满自己杯子,围着桌子,朝我的方向走过来,十分郑重的跟我敬酒。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还看过一本书,一本记录过去发生的历史书。

书中记载,一个小岛之国侵略另外一个国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我想问问你,另一个被侵略的国家,可以因为一杯酒……

就应该,轻易原谅这个小岛国家干的坏事吗?”

我踏踏实实的坐在板凳上,没有要起身和余皓伦喝酒的意思。

这样做,当然挺不给余皓伦面子的,可我就要这么做。

“清泞,你看过的书,好多呀!”郑爱赤感叹我看的书多。

是啊,我以前明明读过书,却因为一个男人被各种打压,困在家里。

余皓伦自己默默的将杯子里的酒水喝完,然后失落的走回原来的位置上坐着。

“清泞,其实,余兄对你,是真的出于真心担心你。

他之所以跟我去地下城,还是想着给你买些草药回来,以防不时之需。

当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希望我说的,没有冒犯到你。”

棱镜抬头很认真的帮着余皓伦解释。

还说余皓伦去地下城也是因为我,才不是因为那个珍草堂的老板。

“其实,信任这种东西,最容易碎掉。

我以前很相信余皓伦,他聪明,在女儿国那样以女子为尊的国度里……

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步入朝堂,不难想象,这得有多难。

只是,后面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我没有办法继续信任他。

这样的话,我当着他的面说,他懂,我再说些什么。”

我继续吃饭,可满桌子的美味,吃进我的嘴里,如同嚼蜡一般。

食之无味的感受,我算是彻底体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