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0章 法律的力量(2 / 2)爱已远去:从舔狗到赢家的蜕变首页

“李先生,这个案件对您非常不利,尤其是智英的禁制令已经生效。根据加州法律,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性骚扰。”他的律师低声提醒道。

李俊浩愣住了,低下头思索了一会,沉声道:“我没做错什么!我只是想给她一个机会,为什么她就不能接受我?”

律师叹了口气,尽管他早就准备了应对的方案,但眼前的局面却是越来越棘手。李俊浩的行为,无论他自己如何辩解,都已经触犯了法律。“李先生,您最好冷静一下,考虑一下如何减轻责任。现在起诉的证据已经很充分,您不妨向法院认错,寻求和解。”

李俊浩脸色阴沉,咬紧牙关,“我怎么可能认错?我没有做错任何事!她能把我当成什么人,竟然逼我走到这一步!我不会就这么放弃的。”

然而,李俊浩的坚持并未改变即将到来的局面。智英和她的律师团队已经将案件整理得极为完备,证据链条清晰,李俊浩的“爱慕”行为被一再披露,最终走到了这一步。

几天后,洛杉矶市法院的庭审如期举行。法庭上,气氛严肃,智英坐在旁听席上,她的脸色虽然平静,但眼中有一丝坚定的光芒。她知道,这场诉讼对她来说只是一个阶段的结束,而对李俊浩来说,却是一个艰难的开始。

法官坐在高台上,敲响法槌,宣布庭审开始。

“本庭受理原告智英对被告李俊浩的性骚扰起诉案件。请原告律师陈述案情。”

智英的律师起身,向法官和陪审团解释了李俊浩的骚扰行为以及他不顾禁制令的持续联系。他详细列举了李俊浩发出的短信、电话记录以及智英的反应,证明李俊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交往的范畴,属于性骚扰。

“根据加州州法律,性骚扰包括任何形式的不当性接触、不请自来的身体接触或语言行为,尤其是在一方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继续追求就是骚扰行为。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李俊浩先生多次无视智英女士的拒绝,持续联系,并且在她明确表态后依然进行不恰当的言语骚扰。”

李俊浩的律师站起身,试图辩解,“尊敬的法官,虽然原告指控被告骚扰,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李俊浩的行为达到了骚扰的标准。李俊浩先生仅是对原告有一定的感情,并无恶意。”

智英的律师毫不犹豫地反击道:“感情并不能成为侵犯他人意愿的理由。在美国法律中,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行要求他人接受自己未被接受的感情。”

法庭上气氛一度变得紧张,李俊浩的律师知道,他们的辩护几乎没有任何立足之地。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并将审理结果延期至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