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帐暖,度春宵。
从此君王,不早朝。
次日中午,劳累了一夜的王终于迟迟醒来,林天睁开眼眸,就见一位粉发青年正单手托腮,坐在他床榻旁边。
起猛了?
哦,原来时间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今天轮到了加布里埃尔。
还有3位才能轮完第一轮,哎,真是王的烦恼。
......
铃铛随着单侧蝎尾辫轻轻摇晃,发出仙气空灵的清脆声响。
加布里埃尔今天打扮的极具异域风情,林天伸手,握住了因为加布里埃尔起身而在他眼前晃动的小铃铛。
“王,您醒了。”
看着那双亮晶晶的翠绿眼眸,林天夕令朝改,决定把昨天晚上决定的一天一虫,改成两天一虫。
不然,这几天他别想着离开寝宫。
加布里埃尔的视线顺着林天的手指移动,王的任何举动,都能让他心绪浮动。
或者说,哪怕王什么也不做,都足以诱发他的无穷妄念。
林天抓着加布里埃尔发尾的小铃铛,轻轻晃了晃。
“加布里埃尔,给我准备衣服,我要去你的寝宫转一转。”
加布里埃尔顺着林天的力道弯腰,更进一步凑到王的身边,清浅的呼吸声近在咫尺,仿佛在交换彼此的气息。
“王想现在就去吗?艾尔维斯准备了午膳,王先用午膳,还是去我那里再用?”
加布里埃尔思绪流转,想到自己之前在寝宫里准备的花海。
花汁揉碎,浸染白玉,按照资料上所说的步骤,这是和王在一起的小惊喜。
王,应该会喜欢的吧?
“去你那里用吧,我们走着过去。”
林天说着,伸手抵住加布里埃尔,这家伙越靠越近,呼吸热的能灼烧人,再待下去,他又起不了床了。
......
清幽的宫道上,微风吹拂着,粉发青年衣着华丽,身形高大,将矜贵与强悍融合的恰到好处。
银发青年同样身姿修长,俊美绝伦,两道身影携手同行,十指相扣,美好的如同水墨画卷。
加布里埃尔垂眸,看着握在自己掌心的手,忍不住揉捏着贴贴。
真的好喜欢王,如果能和王搬到一起住就好了。
“王,您知道的,我的能量特性生机旺盛,虽然不及您的天赋能力全面,但是和您的力量相辅相成。”
林天看向那双明亮的眼瞳,他家虫又在推销自己呢,有点可爱。
“嗯,我的加布里埃尔很厉害。”
加布里埃尔闻言甜滋滋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