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还是更喜欢红薯。
口感更好一些。
而且,他发现自己吃完玉米和红薯之后,似乎已经有了六分饱。
他辰时起来,也就简单地吃了点。
所以,这玉米和红薯绝对是上好的粮食。
很能顶饿。
“这红薯的口感更好一些。”
“而且,不管是玉米还是红薯,都能顶饿,仅仅是一个玉米和一个红薯,已经有了饱腹之感。”
李易却道:“大哥,你可知道现在为何还是把小麦和稻米作为主食吗?”
李世民摇了摇头。
李易解释道:“因为玉米和红薯虽然吃起来顶饿,但是很快就会被消化,饱得快,饿得也快。”
“所以,到现在,主食依然还是小麦和稻米。”
“而且,我们已经生产出来了杂交水稻,产量很高,南方还有三季稻。”
“一年可以耕种三季,也就是有三次收获,一亩田的稻米产量,比玉米、红薯等更高一些。”
“而像是这玉米、红薯,我们都是直接拿来喂猪,当做是猪的饲料。”
李世民有一些不太相信地看着玉米和红薯,如此美食,如此高产的农物,竟然拿来喂猪?
猪乃贱肉也!
其味并不好吃啊。
“御弟,猪乃贱肉,其口味比较差,现在的人怎会吃之?”李世民不解地问道。
李易解释道:“嗯,因为我们现在养猪,是用了一点儿技术。”
当即,就开始给李世民科普起来。
“有好几位依靠养猪发家致富,成为了一方首富。”
“猪肉的价格,也趋向于平民化,也就是普通百姓都能够买的起,吃得起。”
“不过嘛,在大唐不太可能,因为人都没得吃,更别提养猪了。”
李世民却道:“御弟所言有理,不过,我还是想要把这个技术带回去,昭之于天下,让百姓们也能学会,这样,他们养的猪肉会更好吃一些。”
“如此,也能让更多的人去养猪,就算是到了年关,一头很小的猪,那也是肉啊。”
大唐的百姓们想要吃上一口肉,是真的很难。
就算是这猪肉乃是贱肉,就算是口感不好,做出来的味道有一点儿味道。
普通百姓们还是会去吃,还是会养着猪,到了年关宰杀了,吃上一顿好的。
要是把这个技术带回去,告诉世人,可以通过那个技术,让猪肉好吃一些。
也算是一件大功。
李易点了点头,擦了擦手,直接在茶桌上的电脑前,打了几个字。
在事件一栏。
除了带李世民去县城,讲解日心说,科普知识等等。
如今又多了两项。
那就是请李世民啃玉米。
以及给李世民讲解了《母猪的产后护理》知识。
做完这些。
李世民已经自己给土豆剥好了皮。
蒸土豆的口感和蒸红薯的口感又有一些不一样。
带着一点沙沙的、绵绵的。
“嗯,这土豆之口感也很不错。”
第一次吃。
总之三样食物的口感都很不错。
李易走过来坐下,说道:“现在是三月,可以耕种的是玉米和红薯。”
“我今天出去转了一下,买回来两大袋玉米种子。”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青菜种子。”
“大哥可以先拿回去耕种青菜种子,等到四月中旬,天气更暖和一些,就开始种玉米种子。”
“一天带回去一些,一个月下来,也应该可以种上好几亩地吧。”
“到时候,每天带回去一些,每天种一些,玉米最迟可以在七月之前,都能耕种呢。”
李世民擦了擦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