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黄粱(1 / 2)两家三代首页

不老男神林志颖有一首歌叫《17岁的雨季》,这首歌,我从未从头到尾的听完,只记得其中一句“17岁那年的雨季......”

初听这首歌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觉;身边的同学朋友早恋牵手的时候,也没感觉;多年后,同事朋友相聚谈到青春,依然没什么感觉。直到我当了妈妈,母爱觉醒的瞬间,少女心突然爆棚——孩子都快上学的年纪,我想早恋了。

“孩子死了,你来奶了”——我终于找到这句话的笑点了。

那是一个17岁的下雨天,我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走路去饭店上班。细雨微下,道路泥泞,我小心的打着伞。行至半路,施工的车从我身边经过,我的心跳停顿了一下——我知道岳海洋主要负责开车的。

我故意换只手拿伞,借机眼皮轻瞟,确定开车的正是他,突然觉得小雨有些浪漫起来。

车开过去了,我继续往前走。

车慢慢的停了,我内心十分确信,他一定也是认出了我。我压抑着雀跃的小欢喜,两只手转动着雨伞,经过车子的旁边,正好挡住他的视线,也挡住我的视线,可是我知道,他一定在看我。

“上来坐车吧,下雨不好走。”

他打开车窗,向外喊了一句。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

虽然我也很期待和他靠得再近一些,或者抓住靠的更近的机会,可是少女的矜持还是理智的阻止了我。再有,我的鞋上已经沾满了泥巴,不想把他的车子弄脏,便拒绝了。

“不用了,你先走吧。”

其实我还有好多话想说,可是强烈的自尊只允许我说到这为止。

雨下的有点大了,我听不清他又说了什么,只是对他摆摆手。他摇摇头,然后车子开走了。

瞬间觉得雨天也挺美的。

到了饭店,去仓库换了工作服,出来的时候看见他在大厅站着。他向我走过来:

“刚才你怎么不上车啊?”

“哦,我衣服都湿了,鞋上都是泥,怕把车子弄脏了。再说,马上就到地方了。”我表现得落落大方,仿佛就在不久之前扭扭捏捏的那个人不是我一样。

“没事......”他低头看了我一眼,小声说着。

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晾衣服,然后开始干活。就好像我们真的只是见面点头,偶然遇见,随口邀请我坐车,而我礼貌拒绝的关系。

这样的看似正常,实则暧昧的小场景,每天都在上演着,我十分享受。

事实上,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我,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只是当时的氛围太迷人了,让我觉得周围都在冒粉红色的泡泡,我好像在里面开心的转圈圈。

很快就到了竣工的日子。

那天早上我听说施工队马上就要离开了,第一时间我是想跟他说再见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非要做相反的事——我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甚至当作施工队根本没存在的样子,主动抢同事的活去做,还没活找活,总之就是不想顺着自己的内心出去看看他。

可内心却隐约有一种信念——十分笃定他会主动来找我。

他真的主动找我了。

我当时躲在包厢点檀香去潮气,试了好几个打火机都没成功,这时我听见外面大厅传来对话声。

“你来找程欢啊?程欢在里面那个包厢呢。”

“啊,不是,我不是来找她,我......”

我听出来是后厨的赵姨在跟他说话,赵姨早就看出来点什么,笑嘻嘻的也不直接打破年轻人之间的小游戏,而是选择在旁边看热闹。

“程欢,有人找你,快出来!”

促狭的赵姨看热闹的不嫌事大,故意喊我出来,正好我借着出来找打火机的由头出来了,大步走向收银台拿打火机,一副很忙的样子。

“赵姨,谁找我?”

装,谁不会装,谁也别想看我热闹。

“他——”赵姨眼角含笑的用手一指站在一边的大男人,我早就看见了,可是我不能主动,“他给你送桃来了。”

岳海洋两只手拿着桃,站在水龙头面前,一脸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