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匹蛮骨神驹,兔头龙躯,嘶喊咆哮,有腾空入海之势。兄台竟有幸能得此神骏,可有意出让?”大街旁边的一道声音,忽然传了过来。
薛慎正想着伏魔拳馆之事,不料被人打断,心中有些不快,扭头道:“既然是神骏,自然不可用俗物来衡量,你能用什么来换?”
入眼,是一名青年武生,容貌英俊不俗,桃花眼,体型微胖,也是一身的飞羽服,正骑在一匹神俊的枣红马之上,只比“铁象”稍矮小半个头。
街边有行人认出这青年武生是谁,轻声和朋友交谈道:“这不是叶学士家的七公子么?看来是老毛病又犯了。”
“叶文曲家的?他有什么老毛病?”
“这叶七郞不学无术,平生就三大爱好,醇酒,妇人和良驹,这是看上别人的骏马了……”
那青年武生,策马靠了上来,面带微笑:“在下叶尽欢,愿以黄金千两,外加一副名家美人图,换此神驹,不知兄台意下如何。”
这“蛮骨大马”乃天下闻名的神俊,奔跑起来,极其迅猛,忍耐力极强,载人日行千里。更兼之通人灵性,一旦降伏,就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乃公侯富豪家族,不惜花费千金都要得到的好宝贝。但是想驯服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叶尽欢的马厩之内,花费了好大的力气,驯服有两匹蛮骨马,但都远不如眼前的这一匹雄壮,魁梧。
薛慎见这人不失礼节,也没有仗势欺人的意思,心中不快渐消,出声道:“这马儿也是我的心爱之物,刚刚不过是开玩笑,兄台出再多的黄金,我也不会换。”
叶尽欢看清蛮骨大马上的薛慎,比自己年纪还小,不由得一呆。他可知道这蛮骨马的脾性,凶蛮暴烈,绝不是一般武生能够降伏的。
他拱手问道:“不知这位是哪家武馆的朋友?”
薛慎意识到,对方误会自己也是赤州城武馆的武生了。
赤州城之中,知名的武馆共有一十六家,其中有九家坐落于内城。而这种飞羽服轻便,透气,美观,也是这些武馆的武生制服。又名“武生服”。
薛慎年纪轻轻,气度不凡,身材又魁梧,显然是常年习武之故,再加上这一身的飞羽服,让叶尽欢误会是某家武馆的武生,也属正常。
他也不做纠正,反而答道:“在下伏魔拳馆,薛慎。”
叶尽欢忍不住咦了一声,脸色变的有些古怪:“原来是伏魔拳馆的朋友,今日正是我灵鹫剑馆和你们伏魔拳馆,交流会武的日子,兄台怎么还在外面闲逛?”
“我睡过头了。”薛慎随口问道:“兄台呢?”
“我……也一样。快活林的姑娘太过痴缠,早上没有忍住,弄完已经迟了。”叶尽欢涩涩说道。
“这种事情……你大可不必说出来。”薛慎也知道“快活林”。那是赤州城中,一家名气最大是销金窟,欢乐场。
“男欢女爱,乃人间一大乐事,我们都是武夫,又不是那些吃书的老学究,没什么羞于启齿的。叶尽欢性致勃勃:“薛兄若是有性致,改日由叶某做东一起逛窑子。我可以介绍‘好功夫’的红牌姑娘给你认识!就当是为刚刚的莽撞失礼之处,陪罪了。”
薛慎拱手道:“叶兄…你太客气了。”
“交流会武就在伏魔拳馆举办,我看薛兄行进的方向,也是伏魔拳馆。”叶尽欢自来熟道,“不如结伴而行可好?”
“正合我意。”薛慎也不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