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法,还是位于末世的巫雪霏和星际的邓雅一起研究出来的。只是前世的陆欢,没有机会尝试。
她强忍着疼痛,等待力量晶核对身体的改造。
不过几息时间,对于陆欢来说,却像是疼了一整天。
好在她做好了心理准备,连哼都没哼一声。
她进入空间中,匆匆擦干净身上的污渍,完全顾不上看一眼那些金银。
推开门,等在外面的是两个眼生的小丫鬟。
见陆欢露出的半张脸上,妆容齐整,眉眼间带上了笑意:“子衿姐姐吩咐过了,我们送姑娘出府!”
陆欢看了一眼天色,上一世他们午时初(11点)拜堂,拜过祠堂之后就会开始宴请宾客。
到那个时候,就算她有燕王府撑腰,也不能和宗族的势力相抗衡。
她的眼中带着几分急色,抓住其中一个丫鬟的手。
“这位姐姐,劳你帮我告知顾嬷嬷一声,我先去阻止他们拜堂……”
完全忘记自己的身体经过力量晶核的强化,手劲比以前大了许多。
陆欢还没说完,就听那丫鬟轻呼一声,这才发现,她的手竟然被自己捏出一圈鲜红色的痕迹。
“对不住对不住!”
陆欢没想到,这还是最小的力量晶核,效果竟然如此明显。
她在自己身上寻了一圈,又从头上拔下来一根金簪,塞到那丫鬟手中。
“好姐姐,我真不是故意的!我赶时间,身上又没有旁的值钱的东西,只能劳烦姐姐自己买点药膏,揉开了就好了!”
长乐不过是王府中最低等的洒扫丫鬟,从来不曾进屋伺候过燕王妃。一个月月钱只有五百文,还要打点管事嬷嬷,哪里见过这样漂亮的金簪。
心里那点愠怒瞬间烟消云散,嘴角的笑容压都压不住:“放心吧,我们会回禀子衿姐姐和顾嬷嬷的!”
陆欢拍了拍两人的手,这才放心离开。
走出角门,还能听见身后两人的说话声。
“你真是好福气啊,不过就是被人捏了一下,就能得这么好看的金簪。”
“见者有份。等我借口出府买药,换成银子,就分一半给喜乐姐姐!
到时候还要劳姐姐帮我揉一揉啊!”
“这还差不多!走吧,我们去找顾嬷嬷。”
听到她们这样说,陆欢算是松了口气。
要知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以后她少不得要进出王府,给这些下人们留个好印象也不亏。
那金簪送出去,也不算拉直牛角,白费功夫。
陆欢向路人打听了东门的方向,便策马奔去。
一路上,她回忆着上一世的记忆,倒真想起来不少店家。还有三四家店铺,年幼时母亲时常带她去,在不久之后,因为天灾人祸,彻底消失在燕京城。
重活一世,她一定要为这里做点什么,不是为了沽名钓誉,而是不让那么多百姓死在这场百年难遇的寒潮中。
出了燕京城,陆欢干脆放开速度。官道的边缘,还留下不少新鲜的脚印,一路向高家村而去。
高家村,因为大半村民都姓高而得名,村子的正中央便是高氏祠堂。
整个村子,除了高仲保家,也就是祠堂,村长家还有零星几户人家,修的是青砖大瓦房。
其他村民住的都是低矮的泥坯茅草房,寻常冬季都不防寒,更别说接下来的寒潮。
不少村民死在了寒潮中,之后在南下逃难途中又死了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