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石场工作的第六天,唐浩宇将昨晚整理好的资料交给谓之中后,询问道:“我现在还在观察期,想知道怎样才能出去买点东西。”谓之中挠了挠头,建议道:“不如我们一起去问问道不远人组长吧。”
他们一同前往道不远人组长的办公室。组长听了唐浩宇的问题,微微皱眉:“以前没有你这样的情况,这通常是侍所的管辖范畴。侍所的人很少来采石场,你最好在这里工作一个月再出去,以免引起怀疑。”
唐浩宇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建议。道不远人组长安慰他:“浩宇,你刚来,先适应这里的工作节奏。你工作辛苦,别太折腾自己。听说你晚上还在石料仓库修炼,时间应该很紧张。”
组长知道他晚上修炼的事,唐浩宇并不意外。组长嘿嘿笑道:“其实你身上也没钱吧?没钱你去城里干什么?买吃的,买用的,都没钱。你专门打算去城里当‘吃瓜群众’啊?你要领了工资再去城里。等发了工资,采购些彩绘石去城里卖,还能赚一点。城里碰到哪位对上眼的小妹,这时也不尴尬了对不对,直接请她吃碗螺蛳粉,好感度蹭蹭蹭往上涨。”组长一边说一边比划着。
唐浩宇哭笑不得,连连点头,随后和谓之中一起离开了办公室,继续前往验货区工作。昨晚体验了嗅觉强化后,唐浩宇开始有意识地记住身边人的气味,心想:“至少以后可以精确地找人了。”他偶尔会念动法诀,在鼻子处浮现一个灵巧的狗鼻子虚影,分辨不同的气味。
谓之中的气味像夏日阳光混杂着汗水,感觉很爱干净;致广大的气味像山间溪流混杂着汗水,宁静而清新;而知之矣,汗水中夹杂着淡淡的书香。
唐浩宇好奇地发现知之矣可能喜欢看书,于是在休息时主动搭讪:“之矣大哥!”他以前很少和知之矣打招呼,这次格外热情。
“宇哥,我才18岁。”知之矣似乎有些受打击,闷闷地回答,声音沙哑。
“18岁!”唐浩宇惊讶地打量着知之矣——灰面具上有个“正”字,魁梧身材,皮肤粗糙,布满风吹日晒的痕迹,双眼深邃,透着坚毅。他头戴一顶旧草帽,露出的头发有些杂乱,可以看到一两根银发,手持表格文件和手套的方式也格外老练。
“怎么看都有40岁左右啊。”唐浩宇勉强压下惊讶,连忙说:“之矣老弟,我也是刚来,不要见怪。”
知之矣似乎已经习惯了别人对他年龄的误判,也关心地询问唐浩宇是否适应这里。
“平时看书多吗?”唐浩宇把话题转移到自己关心的问题。
“嗯,是的。我妈说我是书呆子。我来这里一年多了,赚的钱全部买书了。平时回到宿舍就是看书。”知之矣的烟嗓子让唐浩宇有些不适应,他惊讶地说:“原来你喜欢看书啊!这是个好习惯啊。”
“其实,我从来就知道,出身在农村的我,读书是一种任性和奢侈的行为。”知之矣抬头仰望天空,眼神中透出一丝渴望与思索。他的脸庞在阳光下显得更加轮廓分明,深邃的眼眸映射出他对知识的渴求与对未来的迷茫。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自嘲。然后,他看了看手中的手套和验货文件,接着说:“我就是喜欢看书,就算不能成为白面具。”说着抹了抹眼角。
唐浩宇微微叹息,他连自己都拯救不了,更别说拯救别人。他问:“之矣老弟,我本想去书社买《弟子规》,不知道你有没有,转让或租借都可以。”
“有的,有些旧了,半价卖给你吧。”知之矣说:“之前有很多人借书都不还,所以就不太愿意借书了。这本书我已经熟记了。”知之矣似乎对唐浩宇提出出钱购买有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