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人闻言,心中不约而同地涌起一股忐忑的情绪。
他们面面相觑,目光纷纷转向站在一旁的沈清歌。
沈清歌却显得胸有成竹,她麻利地推动着手边的平板车,快步跟上了前方引路的官差。
同时,还不忘回过头来,朝着沈家众人微微点了点头,让她们心安。
如此,沈家众人才放下了忧虑,赶忙提起地上大大小小的包裹行囊,匆匆忙忙地跟在了沈清歌的后方。
刚刚踏上路途,那一文一武的两位官员便鬼鬼祟祟地朝着沈清歌投去审视的目光。
要说这其中缘由,自然是由于她实在是有些惹眼。
首先,这刚到王府的岭南王,自己都还没安排妥当呢,就急忙安排他们这些小官小吏的,前来替沈家人妥善安排居所,并且特意提及了沈小娘子的芳名。
这便足以表明,这沈娘子对于那位大王而言,定然是极为特殊的存在!
或许,整个沈家能够获得这般优厚待遇,皆是拜这位小娘子所赐呢。
再瞧瞧,但凡有眼力见儿的人皆能瞧得出来,沈家上下无不听从于这沈小娘子的吩咐调遣,仿佛她才是这家人真正意义上的主心骨,着实令人倍感惊诧。
正因怀揣着这份浓郁的好奇心,二人情不自禁地多打量了沈清歌几眼。
只见她身形修长却略显单薄柔弱,那精致的五官虽说称得上是佳品,可也算不上沉鱼落雁之貌;其肌肤倒是洁白如雪,哪怕身着粗糙的布质衣裳,也依然难掩天生丽质,无疑是位美人坯子,还英气逼人。
美则美矣,似乎也并没有绝色到令那君王走不动道的地步。
究竟这女子身上到底有何魅力,能够让岭南王宁愿破例也要将她留在番禺城中?
难道说,莫不是她使用了青楼之中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珠胎暗结,母凭子贵?
不然的话,他们也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更为合理的缘由!
要知道,若依照沈侯家往昔的尊贵身份地位而言,那么这位沈家小姐和岭南王完全称得上是佳偶天成。
然而时过境迁,今非昔比,现如今沈家已然落魄,甚至都不能叫做落魄!一个罪臣之女,又怎能够染指皇室呢?
就这样,两个人一边暗自思忖着,一边看向沈清歌的眼神逐渐带上了几分异样之色。
就好像已经笃定她绝非善良纯洁之人,而是凭借着狐媚勾魂的伎俩,才栖身上位的。
面对二人异样的目光,沈清歌只是抿嘴一笑,却并不想搭理。
可是,当那二人不经意间瞥见她这般神态之后,顿时心中一阵慌乱。
不管怎样,眼前这名女子都绝非凡俗之辈,根本不是他们所能轻易招惹得起的人物。
于是,那名来自府衙的官差赶紧抢先一步,上前套起近乎来:
“想必您就是沈小娘子吧?哎呀呀,你们沈家可真是好福气哟!
刚刚得到大王的口谕,特意将你们沈家分配到了番禺城中一处里巷居住呢!
虽也是贫民所住之地,但不至于分到那连饭都吃不上的村落之中,这可是史无前例的!”
“是啊,是啊!想来定是沈侯爷的赫赫威名,才使得大王对你们沈家这般敬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