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能看懂那些奇奇怪怪的文字,全靠装备了[语言精通]的技能。
有一说一,他越来越庆幸自己当初购买了[语言精通]的技能。
虽然购买这个技能的初心只是为了泡妞,但在无形中,却是帮了他很多次。
如果他没有[语言精通],估计光学会上面的文字,就得浪费不少时间。
“这都是天意啊!”康森贵感叹着,又从书架上拿出十几本更厚实的书本,放在秦朕面前。
这些都是伪装成小说的初中高阶段的魔法书。
“这些书都是我一点一点抄录下来的……”康森贵抚摸着这些书,不由得回忆起初次接触魔法时的那段青葱岁月。
不舍道:“希望你能好好保管它们……不要让我这辈子的心血……蒙尘。”
说完,康森贵只觉心里一松,哼着小调,一瘸一拐的离开书房。
其实到他这个年纪,也是时候给自己找一个传承者了。
再加上他属于是自学成才,还被水系魔法选中的天才魔法师,眼光自然就会更高一些。
现在总算找到一个合适的人,他心里的重担总算是平安落地了。
秦朕:(=ω=;)……
有一说一,他觉得这个糟老头子估计早就想撂挑子不干了,这不……刚好遇到他这个倒霉蛋,给他甩了一口大锅!
不过……
秦朕看着书桌上那十几本厚厚的手抄本魔法书,嘴角还是不自觉的微微上扬。
那是一种被人认可的……高兴。
……
距离查理的魔法表演还有一天的时间。
这期间,秦朕大部分都是呆在酒店里看魔法书。
当然,他也让白猫帮他时刻盯着几人的动向。
有时间也会去一趟学校,去和孤寡老人康老头唠唠嗑,顺便和大长腿妹子程美斯同学压压马路什么的。
大长腿妹子自从要到了秦朕的联系方式之后,几乎天天都是:早安、晚安、吃了吗……
大长腿妹子这几天已然有朝着舔狗发展的趋势,但又碍于秦朕过于绅士的态度,两人关系迟迟没有推进到下一步。
爱情嘛……
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痴于肉体,迷于声音,醉于痴情,
最后折于物质,败于现实。
秦朕的人品如何暂且不谈,但在颜值、肉体、声音、物质这方面,确实已经将涉世不深的程美斯给拿捏住了。
仅仅只是几次的接触下来,老司机不仅搞定程美斯这个小财迷,甚至连那几个舍友都对此羡慕不已。
纷纷表示:程美斯绝对是踩了狗屎运!
秦朕对此只是微微一笑。
搞定一个女人最快的方式是什么?
当然是连同她的女闺蜜一起搞定啦!
枕边风的含金量可不是在开玩笑的!
女闺蜜的神助攻……能搞定90%的女生。
剩下的10%,那就要看你的小套路,用的合不合适了。
至于男闺蜜……都特么是男人,搁这玩什么聊斋啊?!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随着魔法知识的积累,他!秦朕!
魔法入门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