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4章 合作达成(2 / 2)电影大亨从在倩女幽魂做武师开始首页

相比起卖身,赵天明当然更愿意和永盛保持合作关系。

见赵天明态度坚决,向十哥也只能退而求其次。

赵天明给永盛电影公司拿出来的剧本,很符合负责电影制作的向十三哥的胃口,对他提出的1000万港币制作费(其中包括他的220万港币基础片酬),也没有太大意见。

第一个难点是,赵天明给这部影片指定的男主角,是周润法。

周润法现在还在和新艺城的合约期内,虽然可以外借拍片,但是终究没有那么自由。

不过,向家兄弟在港岛电影圈的面子足够大,他们开口,周润法应该能给永盛挤出档期。

最大的难点,还在赵天明提出的票房分红比例上。

20%向十哥肯定不会同意。

经过几番争辩,双方最终把票房分红的比例定在10%。

施南笙分别给赵天明争取到12%、10%的票房分红,超额完成了任务。

赵天明虽然在和邓广荣、向十哥的合作中,要求票房分红,但是对具体比例却没有设限,哪怕只有1%,他都能接受。

与其他电影公司合作,当然不能和电影工作室合作相提并论。

与电影工作室有前面的合作基础,《电锯惊魂》和《我的野蛮女友》给电影工作室赚了大钱,两部影片的总盈利超过5000万港币,比徐科自己拍的电影赚得还要多。

所以才能在《电锯惊魂2》上,让徐科自愿给他20%的票房分红。

和邓广荣、向十哥只是第一次合作,他们能同意给票房分红就行。

第一次合作是给以后的合作打个样儿。

第一次合作就有票房分红,以后再要票房分红,就更加顺理成章了。

施南笙开口就要20%,完全是坐地起价,是谈判的策略。

她自己的心理底线其实是5%,能分别谈到12%和10%,也超出了她的预期。

说明邓广荣和向十哥,真的很看好赵天明。

认为他能帮他们赚钱,所以才愿意这样分利。

施南笙是带着赵天明写好的剧本,去分别和邓广荣、向十哥谈判,剧本质量也是谈判能顺利完成的原因之一。

徐科也看过那两个剧本,给予了很好的评价。

给邓广荣的剧本,名叫《幸运钥匙》,同样取材自南韩电影。

电影讲的是一个杀手,和一个无名演员之间互换角色的故事。

南韩的原版,其实是翻拍自倭国的《盗钥匙的方式》,华国也翻拍了一个版本,取名《人潮汹涌》,由刘德桦主演。

三个版本,口碑最好的是倭国原版,某瓣评分8.5;南韩翻拍的版本某瓣评分7.5;华国翻拍的版本某瓣评分6.5。

赵天明之所以选择口碑中等的南韩版本,是因为这个版本的改编,更适合拿到这个时代的港岛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