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章 票房分红(2 / 2)电影大亨从在倩女幽魂做武师开始首页

就算被寄予厚望的《英雄本色2》,复制了《英雄本色》的票房成功,因为制片费的悬殊差距,也难以达到《电锯惊魂》的盈利率。

港岛三大院线,在票房分成上,一般都有一个压账期。

以嘉禾院线为例。

如果是外部合作,像邓广荣的大荣电影公司、吴思远的思远电影公司,与嘉禾院线合作的电影,压账期一般在3到6个月。

邓广荣人面广,吴思远和嘉禾老板的关系好,压账期会相对短一些。

如果是嘉禾电影公司的卫星公司,诸如程龙的威禾电影公司,洪金保的宝禾电影公司,或者许关文的许氏电影公司,制作的电影,在嘉禾院线上映,压账期会短一些,但是分账到账也需要一两个月。

金公主院线这边,同样如此。

徐科的电影工作室,因为是金公主院线的大老板,为了留住他这个人才,帮他成立的,在票房压账期上,肯定也会有优待。

所以《电锯惊魂》的票房分账,还没有划到电影工作室的账上,不过大致的分账金额,已经可以估算出来。

徐科和施南笙,这些天正在为该给赵天明多少票房分红头痛。

虽然在《电锯惊魂》的合约中,没有票房分红的条款,但是一部电影票房大爆,给导演分红,是新艺城,乃至整个港岛电影圈的惯例。

新艺城影业有限公司,之所以走到今天名存实亡,“新艺城七怪”分崩离析,各自为政的局面,根本原因就在于分账不均。

“新艺城七怪”中,只有麦加、黄柏鸣、石天三人,拥有新艺城影业有限公司的股份,其中麦加股份占比最多,是大股东。

徐科、施南笙、泰迪·罗宾和曾大伟,本质上都是打工仔。

徐科和曾大伟,又做编剧又当导演又做演员,拍出一部卖座电影,给公司赚几百上千万港币,自己只能拿寥寥无几的安家费,票房分红名义上有,但是能拿到手的却不多。

这种情况放在谁身上,都会心里不平衡。

至于说艺术追求,那只是摆在明面上的原因。

徐科现在自己开电影工作室做老板,拍《倩女幽魂》,票房尽管没有达到预期,也能让他大赚过千万港币。

《电锯惊魂》的投资回报率更高。

赵天明虽然为了做《电锯惊魂》的导演,答应了再给电影工作室写5个剧本的条件,但是徐科想要笼络住他这个人才,不能光靠一纸合约。

赵天明拿出《我的野蛮女友》剧本的速度,超出了徐科的预期。

以这样的速度,5个剧本赵天明一年之内就能交出来。

等5个剧本的承诺履行完,电影工作室还怎么继续和赵天明合作?

这就需要徐科使出自己的手段了。

虽然赵天明已经在前面的合作中,展现出不会久居人下的气度,但是和他留住几分香火情,对电影工作室绝对有利无弊。

所以,在票房分红方面,徐科不能装聋作哑,因为合约中没有注明,就当它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