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克依旧穿着花衬衫,下半身是短裤配长袜搭皮鞋。他是走路过来的,而且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小弟跟着。他进入旅馆还不到一分钟,那个半男扮女的招待员挎着单肩包、步态妖娆地走了出来,从苏克来时的方向离开。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
有研究表明,啤酒兑咖啡可以达到双重的提神作用。但事实证明,无聊是最好的催眠剂。他们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咖啡啤酒,却感觉四周嘈杂的人声、音乐声都变成了舒缓的安眠曲。由此他们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消除困意的唯一办法,就是睡一觉。
“你睡吧,我盯着。”林书乾说,脑袋枕在胳膊上,无精打采地望着路对面的旅馆。
在过去的四个多小时里,苏克曾三次从旅馆大门出来,但只是站在门口抽烟。
玻璃上映出林书乾的面孔,他看得出自己的脸色有些憔悴,而且下颌角冒出了一颗痘,都是这该死的熬夜闹得。
咖啡馆在十二点过后人就开始变少了,毕竟这里满足不了年轻人所需求的刺激,大部分人只会把这里当成是酝酿前戏的场所。
“我还行,要不你睡吧。”白若烟说,保持着和他几乎相同的姿势。
林书乾抬手看了看,表上显示现在是凌晨两点三十二。
“我去上个厕所。”他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起身,往店里的厕所走去。
厕所里只有两个位置,都填满了呕吐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酸腥味。林书乾草草撒了泡尿,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选择在咖啡馆里喝酒喝到吐。他到水槽前洗脸,冰凉的水刺激着毛孔,让他感到清醒了不少。他望着镜子里苍白的脸,不禁讶异曼谷的太阳竟然没有让他变黑。然后他听到白若烟在叫他。
林书乾冲出厕所,差点撞上一个迎面走来的服务生。白若烟已经在门外等着了,看样子已经付完了钱。
他来到门外,白若烟伸手向远处指了指。林书乾顺着她的手指望去,看见苏克正在人群里穿行,
“走吧,跟着他。”林书乾说,牵起白若烟的手,快步并入人丛。
街上的人虽然很多,但很少有比林书乾高的。他的目光越过一堆被霓虹灯照亮的头顶,紧紧锁定在苏克身上。苏克走得很慢,看起来更像是在散步。
林书乾知道人的大脑有一种叫“盲视”的功能,简单来说,就是能感知到背后的目光。因此当他看到苏克停在一家酒吧的门口四处张望时,立刻低下了头。
“怎么了?”白若烟问。
“没事,他停下了。”林书乾说,抬头扫了一眼,发现苏克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了。他以为苏克进了酒吧,于是加快步伐,挤到道路的另一边。他们来到那家酒吧门前,犹豫要不要进去。这时那个穿着花衬衫的身影重新出现在林书乾的视线之中。
苏克已经到了帕篷街的尽头,拐进了右边的岔路。
林书乾推开人群,两人跑了起来,身后传来愤慨的叫喊声。
到了街头,林书乾举目望去,在远处的路灯下搜寻到了目标。苏克正打开一辆车的车门。
“我去开车,记下车牌号和他走的方向!”林书乾大喊,拔腿往摩里斯餐厅狂奔。
白若烟看向那辆车,但距离太远。她往前跑了一段,认出那是一辆黑色的玛莎拉蒂,可是她不知道型号。车的尾灯亮起。她看清楚并记下了车牌号。玛莎拉蒂向后倒了一段,然后沿着路向前驶去。